南京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杨彬,一审被判14年

南京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杨彬,一审被判14年
2024年11月14日 17:29 上观新闻

11月14日,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杨彬受贿一案,对被告人杨彬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五十万元;对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9年至2023年,被告人杨彬利用担任南京市纪委(监察局)纪检监察二室副主任,南京市纪委(监察局)纪检监察三室主任,南京市江宁区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违纪违法案件处理、工程承揽、项目审批、入职入学等方面提供帮助。2009年12月至2023年7月,被告人杨彬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535万余元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杨彬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鉴于被告人杨彬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了大部分未被办案机关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认罪认罚,退出全部赃款,对其依法从宽处理。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杨彬  资料图杨彬  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杨彬,男,汉族,1969年3月出生,镇江句容人,大学学历,1992年8月参加工作,199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杨彬曾任南京市沿江工业开发区纪工委副处级纪检监察员,南京市纪委纪检监察二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副主任,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书记,南京市纪委纪检监察三室主任,江宁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兼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书记、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开发建设管委会纪检组组长),江宁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兼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书记、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开发建设管委会纪检组组长),江宁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兼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开发建设管委会纪检组组长)等职。2020年4月,他任南京市委巡察组组长。2022年1月,任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2023年9月,江苏省纪委监委通报,南京市江宁区委原常委、区纪委原书记杨彬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江苏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7X24小时

  • 11-22 英思特 301622 --
  • 11-18 联芸科技 688449 --
  • 11-15 红四方 603395 7.98
  • 11-08 壹连科技 301631 72.99
  • 11-08 金天钛业 688750 7.16
  •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