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岳金复〔2024〕48号
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岳阳中心支公司汨罗支公司撤销的请示》(华泰湘字〔2024〕096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岳阳中心支公司汨罗支公司。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你公司应立即停止该支公司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我分局缴回该支公司保险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岳阳监管分局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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