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淄博发布
11月14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就《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有关情况进行了现场发布。
个体工商户是市场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24年10月,全市实有个体工商户44.9万户,占全市经营主体总量的68.9%。为推动我市个体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于近日印发了《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提出24条具体措施,包括四个部分:优化个体工商户发展环境。提出推动个体工商户“快入准营”、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建立支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加强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等6条措施。强化要素支撑保障。提出加大融资信用支持、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完善融资担保机制、优化经营场所供给、拓展市场消费需求、开展创业就业扶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落实社会保障政策等8条措施。促进个体工商户提质转企。提出开展分型分类精准培育、加强质量标准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推动经营数字化转型、扎实推动“个转企”、发挥典型引领作用等6条措施。加强公共服务支撑。提出健全完善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加强政策宣传与监测评估、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加强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等4条措施。
此次《若干措施》的出台具有以下四个特点:
坚持需求导向,帮助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立足于个体工商户在权益保护、抵御风险等方面的实际需求,提出针对性举措。比如:开展“铁拳”行动,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改进信用评价和授信管理,对认定为“成长型”、“发展型”及“名特优新”类的个体工商户,鼓励提供一定额度的免抵押信用贷款;开展创业就业扶持,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注重高质量发展,提升个体工商户竞争力。在质量标准服务体系建设、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提出具体支持措施。比如: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技术咨询和质量帮扶,将个体工商户纳入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范围;鼓励引导淄博职业学院、淄博市技师学院等驻淄高校以及相关职业培训机构,开展“鲁菜师傅”“山东手造”等培训服务活动。
突出系统集成,加强协调联动与资源整合。通过系统集成的方式,整合市场监管、税务、银行、财政、人社等多部门的最新帮扶措施,对个体工商户帮扶“量身定制”。比如:依托淄博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为广大个体工商业户提供业务咨询、专利许可、转让等服务;办理歇业的个体工商户无需向税务机关另行报告,所得税和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按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简并征期申报;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个人可申请最长3年期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
结合我市实际,体现因地制宜的扶持策略。提出了更细化、更有效的政策举措,更好地适应我市个体工商户的发展需求,实现精准扶持。比如:优化完善商业网点规划,建设一刻钟便民生活圈35个,设立便民疏导区501处,引导个体工商户参与“放心消费在淄博”有关活动;发挥各级个体私营企业党委作用,推进“齐·心向党”党建品牌建设,持续扩大“两个覆盖”。(淄博日报记者 赵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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