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质量报
明确标准尺度 明晰质量责任
安徽创新“四个一”工作法提升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数据质量
□ 徐 琳 本报记者 李 辉
今年以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树立质量导向,以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张清单厘清责、一个会商破壁垒、一个闭环促提升的“四个一”工作法,助力安徽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数据质量(以下简称“食品抽检数据质量”)提升。
为进一步提升食品抽检数据质量,规范开展食品抽检数据质量抽查工作,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出台《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数据抽查工作规范》地方标准,明确了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数据抽查工作(以下简称“数据抽查工作”)的范围、方式、流程、内容等。该标准明确,数据抽查范围为本级或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抽检数据;数据抽查的方式为每月定期以“双随机”的方式抽取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数据;数据抽查的工作流程为抽取数据、专家核查、核查结果报送、问题反馈机构、机构核实、问题处理等;数据抽查的核查内容为抽样信息、报告信息等。
在工作推进过程中,为进一步提升数据抽查工作时效,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创新采用跨月抽查模式,即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为一个抽查月度;同时加大数据抽查力度,数据抽查批次数从10批次增加到30批次;组建高标准数据抽查队伍,建立和完善专家核查工作机制,成立数据抽查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执行数据抽查工作要求,通过量化打分对各市数据质量进行评价并通报。
针对抽查发现的数据问题,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制定问题整改反馈清单,明确市场监管抽检部门和食品安全承检机构责任,确保一个问题一条链。督促各级承检机构落实食品安全抽检任务的数据质量责任,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专人负责牵头落实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各项要求,保证所承担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的工作质量;要求承检机构加强质量控制工作,制定内部全过程质量工作方案;要求承检机构建立自查制度,定期对内部数据质量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同时,该局指导各级食品抽检部门落实数据质量管理责任,负责督促本级或辖区内承检机构落实食品抽检各项工作制度,并通过定期组织数据抽查等方式,对机构数据自查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数据抽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集中开展整治;对于出现严重数据问题的承检机构,严格按照本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承检机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定期召开数据抽查工作会商,收集当月数据抽查发现的问题,并组织专家进行集中会商,对发现的数据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对数据问题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研判。结合研判结果,编发食品抽检工作提示函,及时通报给各市级食品抽检部门和各级承检机构,截至目前已编发食品抽检工作提示函11份,增强了市域间数据问题的信息共享,有效打破数据问题市域信息壁垒。
与此同时,安徽省市场监管局还进一步强化数据抽查结果的运用,严格承检机构管理。以数据抽查发现的问题为线索,对问题突出的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展留样复核。对于留样复核不通过的承检机构,立即组织专家,以“四不两直”的形式开展现场检查,对于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当场反馈给承检机构,并对承检机构进行“把脉问诊”式指导,要求承检机构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和留样复核不通过的原因开展全面自查、系统整改。对于承检机构不规范甚至违法违规的行为,按照《安徽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承检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通报、约谈、暂停任务、不再委托、移送执法部门等措施,严格处理到位。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以“四个一”工作法,进一步明确了食品抽检数据质量标准尺度,明晰了市场监管食品抽检部门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承检机构的数据质量责任,形成了食品抽检承检机构的管理闭环,有效提升了安徽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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