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京津冀三地药监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京津冀实施〈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药品经营行为,统一了监管政策举措,保障了药品经营环节质量安全,推动了京津冀药品流通行业协同高质量发展。
在此背景条件下,按照2023年10月份签署的《京津冀三地药品监管区域执法协作协议》工作机制,11月5日,北京市平谷区、天津市蓟州区、河北省承德市市场监管局在承德市兴隆县联合举办平蓟承药品监管区域协作交流研讨会议。
结合承德市兴隆县具体监管情况,三地市场监管局联合对兴隆县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管情况进行实地执法检查。
实地交流结束后,三地市场监管局召开交流研讨会议,共同回顾了2024年度药品监管领域取得的丰硕成果,共商共讨监管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建议方案,交流药品监管经验;共同探讨构建监管信息共享机制,探索联合监管创新模式等监管难点、热点问题,进一步理顺平蓟承协同监管流程,提升科学监管效能。(杨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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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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