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
76年前的今天,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处25名日本甲级战犯有罪。这些战争罪犯分别犯有“反和平罪”“普通战争罪”“反人道罪”等罪名,双手沾满中国人民和亚洲其他国家人民的鲜血,是日本发动侵略战争的元凶和主谋!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被告席上的日本甲级战犯
他们犯有怎样的罪行?又如何受到法律的严惩?一起来看。
1、累累罪行罄竹难书
这些日本甲级战犯几乎都直接参与侵华战争,或对日本制定、执行侵华政策负有重大罪责。
东条英机,日本法西斯统治集团的魁首,他支持日本军部的右翼法西斯分子谋划、策动武装侵略中国东北的九一八事变,是日本对外侵略主张的主要责任者之一。
松井石根,对南京大屠杀惨案负有不可推卸的罪责。作为华中方面军司令官,他曾下令占领南京后,“分区对城内进行扫荡”,制造了惨绝人寰的南京大屠杀惨案,
还有制造九一八事变的主犯之一板垣征四郎、参与策划九一八事变的土肥原贤二、日本侵华的主要决策人物之一梅津美治郎、率领日军对鲁南抗日根据地进行扫荡的木村兵太郎、日本全面侵华战争的主谋之一广田弘毅……
他们无一不是双手沾满中国人民和亚洲其他国家人民鲜血的刽子手,无一不是对世界和平犯下滔天罪行的历史罪人。
2、罪犯竭力掩盖犯罪事实
1946年5月3日至1948年11月12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日本甲级战犯进行审判。这些战争罪犯企图用一番颠倒事实的胡言乱语,掩盖自己的罪责,坚持自己军国主义极端立场的顽固态度。
东条英机甚至以自杀逃避罪责,自杀未遂的他最终还是坐上了审判席。他长达320多页、20万字的口供书满是无力的辩白,其中甚至称“日本纯系采取自卫行动”,并辩称“日本绝无侵略满洲的行为”。首席检察官约瑟夫·季南经过严密的反驳讯问,让东条英机的荒唐逻辑暴露无余。
松井石根同样把自己的罪责推得一干二净。他称:“当南京陷落时,我正卧病苏州,至12月17日始入南京城。检察官所述大规模屠杀暴行,我从未获得此项报告……”加拿大检察官亨利·诺兰在法庭上多次舌战松井石根的辩护律师,指控松井石根在南京大屠杀暴行上负有主要责任。
板垣征四郎反复说,九一八事变是偶然发生之事件,并非他等二、三幕僚所策动。1947年10月8日至10日,中国检察官首席顾问倪征(日奥)在法庭上分别诘问了板垣征四郎122次、202次和168次,提问总次数近500次。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共开庭800余次、出庭证人419名、书面作证有779人、受理证据4300余件、形成记录约5万页……中国检察团找到了南京大屠杀幸存者伍长德,见证者罗伯特·威尔逊医生、约翰·马吉牧师等人,他们走上证人席,控诉日本帝国主义的滔天罪行。
在大量的文件证据、证人证言和被告口供面前,这些战犯窘态毕露、哑口无言。
3、正义的最终裁决
1948年11月12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宣判:军事法庭第一批受理28名日本甲级战犯,除松洋右、永野修身两名被告在审判过程中死亡,以及大川周明因发精神病停止对其审判外,被判有罪的共计25名。
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广田弘毅、木村兵太郎、武藤章、松井石根7人判处绞刑;
荒木贞夫、桥本欣五郎、畑俊六、平沼骐一郎、星野直树、木户幸一、小矶国昭、南次郎、冈敬纯、大岛浩、佐藤贤了、岛田繁太郎、铃木贞一、贺屋兴宣、白鸟敏夫、梅津美治郎16人判处无期徒刑;
重光葵判处7年有期徒刑,东乡茂德判处20年有期徒刑。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宣判的日本战犯,其罪行国际社会早有定论,他们早已被牢牢地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
来源: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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