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环境网
深秋时节,放眼嘉禾大地,靓丽画卷令人欣喜:天空如洗、河水清澈、青山葱郁、飞鸟轻舞,一个天蓝、地净、水清的美丽嘉兴渐行渐近。
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的背后,是浙江省嘉兴市强有力的环境执法:先后开展“蓝天保卫”“护水斩污”“清废净土”“两打”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市县两级建立公检法驻环保协调联络室,定期召开公检法环联席会议,推动建立协同共治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通过执法倒逼,助力全市生态环境改善。
环境违法“零容忍”
今年,嘉兴市持续开展打击危险废物非法排放、倾倒、处置行为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执法行动(以下简称“‘两打’专项行动”),1至9月办理“两打”涉刑案件数列全省第二。
不久前,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直属分局执法人员依据网络巡检时发现的可疑数据线索,对海盐县某亚麻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废水自动监控站房内自动采样仪向COD分析仪供样的管路被人为折弯,导致自动采样仪无法向COD分析仪正常供样。
经进一步调查核实,该公司为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其污水操作工沈某通过人为折弯供样管路的方式,干扰COD分析仪正常采样、分析检测,属于篡改自动监控数据。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们还积极探索‘技防+人防’的手段,让环境违法企业无所遁形。”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直属分局副局长羊燕春表示,该分局加快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工作,确保应装尽装、应联尽联,并在全省率先开展自动监控站点规范化提升改造,推进“在线哨兵”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排查分析平台试点建设,综合自动监控、视频门禁、运维记录等数据,分级赋分预警,精准发现问题。
目前,全市建成污染源自动监控站点1164个,列全省第二。在依法严惩环境违法犯罪,坚持“零容忍”的同时,嘉兴加大柔性执法的尺度,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今年,嘉兴在全省首创“执法观察期”,细化完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从重、从轻与减轻行政处罚适用情形,办理不予行政处罚案件55起。同时,积极推广学法积分抵扣罚款制度,目前累计参与学法企业2990家,对18家企业开展学法积分抵扣罚款。
深化部门协作
日前,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与嘉善大云镇的某企业,在同级法院、检察院、公安等有关部门的见证下,共同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在本案中,企业违反环评规定,未按要求更换活性炭对二氯甲烷等废气进行吸附,造成废气处理设施无法发挥治理废气的效果,致使二氯甲烷等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违法排放二氯甲烷共计252.64吨,对当地大气环境造成损害。
根据协议,赔偿义务人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共计653.0612万元。协议签订后,赔偿义务人除补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3.4612万元外,还自愿购买了11万余元的苗木,在当地开展补植复绿以改善生态环境。
同时,企业不仅升级了环保设施、调整工艺流程,污染源从根本上得到治理,还在企业治理模式、管理机制、生产方式、风险防控、职责分工、企业文化等领域建立了与其经营规模、业务范围、行业特点相匹配的环保合规制度。
“自2020年始,我市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先后出台文件规范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前磋商、司法确认与诉讼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等机制,全力贯通衔接路径。该案办理过程中,生态环境部门和司法机关严格落实衔接机制,互通线索信息、积极联动会商、密切分工合作、协力促成磋商,确保了案件的顺利办结。”羊燕春介绍。
在部门协作方面,嘉兴市建立健全行刑衔接制度,针对重点案件,抽调全市环境执法业务骨干和公安机关人员成立专案组提前介入、破难攻坚,已开展联合执法186次。公、检、法、环四部门先后53次召开联席会议,印发办案指南,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执法办案尺度和标准,联合打击犯罪。
执法铁军再提升
严格执法,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生态环境执法铁军。
2019年以来,嘉兴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环境执法连续四年获评生态环境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连续三年被生态环境部等三部委评为“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表现突出集体”。
今年8月,为进一步提升全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能力水平,直属分局在全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系统持续深入开展执法大练兵夜学夜查活动。
10月30日18点,夜幕降临,空气中透着丝丝凉意,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直属分局5楼会议室内却灯火通明,一场夜学夜查活动正在悄然展开。
当晚,全市139名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培训结束后,全市执法人员重点聚焦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排放大户、减排企业措施落实情况和在线、工况数据异常企业开展检查。
直属分局执法人员饶海鹏和杜瑞杰通过巡查嘉兴市企业工况监控监管平台发现,位于桐乡市屠甸镇万星村罗家桥的桐乡市某公司风机未开启,存在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的违法嫌疑。第一时间赴现场循迹后,执法人员发现公司刚停止生产且大门紧闭没有灯光和人迹。虽然该线索问题无法被查实,但执法人员并没有放过这一可疑线索,将持续紧盯该企业的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一旦发现有嫌疑,立即开展现场执法,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夜晚是平时执法工作的一个盲区,很多企业往往利用夜间时段逃避监管进行偷排偷放、夜间违规施工等环境违法行为。”羊燕春说,“开展夜查就是要通过突击检查,形成高压态势,营造全天候、全行业、全地域严格管理的浓厚氛围,严厉打击心存侥幸的违法排污行为,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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