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9月以来,广西兴安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生鲜猪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以切实维护生鲜猪肉市场消费安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此次行动,执法人员重点检查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销售的猪肉是否有“两证两章一报告”、猪肉的感官是否正常等,督促经营者认真落实进货查验,严禁销售来源不明、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猪肉。此外,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辖区内的农贸市场、商超及街边摊点等场所销售的生鲜猪肉抽样25批次,重点检测氯霉素、恩诺沙星、呋喃唑酮、硼砂、硼酸等项目。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抽检的25批次生鲜猪肉中,不合格样品为2批次,不合格项目为硼砂和硼酸。
硼酸与硼砂是禁止添加在食品中的非食品原料。兴安县市场监管局对涉嫌经营硼砂和硼酸猪肉的刘某某、何某某的违法行为立案核查,且已依法将两起案件移送至兴安县公安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公安机关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立案,对刘某某、何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下一步,兴安县市场监管局将立足辖区监管实际,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食品行为,维护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陈君 唐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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