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宏柏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柏化学”)、宏柏(亚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柏亚洲”)及一致行动人纪金树先生的告知函,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部分可转债于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配售可转债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10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96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6,0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6年,自2024年4月17日至2030年4月16日。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2.5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56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96,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5月14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宏柏转债”,债券代码“111019”。
公司控股股东宏柏化学、宏柏亚洲及一致行动人纪金树先生分别优先配售认购“宏柏转债”2,156,920张(占发行总量的22.47%)、1,829,350张(占发行总量的19.06%)、28,800张(占发行总量的0.30%),合计持有4,015,070张,占发行总量的41.82%。
二、可转债变动数量情况
2024年11月6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宏柏化学、宏柏亚洲及其一致行动人纪金树先生的告知函,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6日期间,宏柏化学、宏柏亚洲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宏柏转债”共计1,208,800张,占发行总量的12.59%。本次减持完毕后,公司控股股东宏柏化学、宏柏亚洲合计持有“宏柏转债”2,806,270张,占公司可转债发行总量的29.2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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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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