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函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11月4日、5日、6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自查核实,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仪电电子集团”)函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亦不存在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二)重大事项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仪电电子集团及实际控制人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存在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4年11月4日、5日、6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二)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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