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河北新闻网
人民网石家庄11月5日电 (记者杨文娟)“截至目前,河北新能源重型货车保有量已超2.8万辆,位居全国第一。”11月5日,在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深入开展机动车污染治理”新闻发布会上,省生态环境厅机动车污染防治处处长曹光远说。
据介绍,今年前三季度,河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坚持“车、油、路、企”统筹,聚焦传输通道城市,以柴油货车为监管重点,推动运输结构调整,持续深入开展机动车污染治理工作。
其中,河北以钢铁等7个重点行业清洁运输改造为重点,引导企业大宗物料和产品运输采取“铁路+新能源重型货车接驳”联运、物流园区新能源重型货车中转等模式,并积极拓展港口、矿场、城建工程、城市物流配送等应用场景,深入开展重型柴油货车新能源替代。河北拥有的超2.8万辆新能源重型货车保有量对加快推动交通运输结构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实现了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河北强化新生产车辆(机械)源头管控,对在河北生产、销售的新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新车环保一致性查验。对2家车企生产的6辆轻型车开展新车环保信息公开内容核查,对19个车企生产的40辆重型柴油车开展新车环保信息公开内容核查、车载诊断系统(OBD)装置核查,对2个厂家生产的10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新生产机械环保信息公开内容核查和氮氧化物控制措施核查。
同时,强化在用车执法监管。河北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公安交管和交通运输等部门,依托交通治超点、公安执法点等开展路检路查,对上路行驶的超标排放柴油货车,实行“环保取证、公安处罚”并督促维修复检;深入车辆集中停放地和重点用车单位开展入户抽查,重点核查污染控制装置使用情况。2024年前三季度,全省累计发现超标排放车辆2636辆次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全面落实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全省机动车排放检验初检和复检总体合格率在95%以上。
河北还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治理,各地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将机场、港口、铁路货场和物流园区纳入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并依法向社会公布,目前河北各地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内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机械。严格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常态化开展编码登记工作,截至2024年9月底,全省已累计编码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超30万台。
另外,河北组织专业机构开展全省油气回收装置运行情况抽检抽测工作,对230家加油站、6座储油库、18台油罐车开展油气回收装置运行情况专项检查。同时,强化排放检验机构日常监管,目前全省正常运行的790余家排放检验机构均已实现排放检验全过程监控、全过程公开;依托机动车环境监管平台,加大对排放检验机构的非现场监管,2024年前三季度,共对270家排放检验机构进行了远程巡查,对存在问题的62家机构移交当地核查处理,严厉打击了检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开展机动车特别是重型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同时积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深入拓展新能源货车使用场景,推动中短距离公路运输新能源化,从源头上减少机动车排放造成的污染,助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曹光远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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