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以为卖书有书就行
哪知没有书号
竟会引发一系列法律问题
看来不仅做书不易
出书也没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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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朋友经营了一家教育辅导机构,想把辅导材料装订成册挂到网上卖,但是没有书号,请问这样的书属于非法出版物吗?如果放到网上卖会有法律风险吗?
A1:
你好,教育辅导材料没有书号,只能作为内部材料使用,不能公开销售。否则,该教育辅导材料属于非法出版物,教育辅导机构将根据具体的销售情况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出版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缺少书号或伪造书号,假冒书号、刊号、书刊条码的出版物,都会被认定为非法出版物。同时,根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经营者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出版物,属于发行行为。将没有书号的教育辅导教材进行销售,属于发行非法出版物,教育机构可能面临没收非法出版物、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
如果情节特别严重,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教育机构经营者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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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婚前男方支付首付购房,房产证只有男方名字。女方结婚后至生娃未工作过。现还欠房贷55万元,男方与女方商量一起签字向男方父母借款,女方临时变卦。请问男方一人签字向父母借款有效吗?离婚是一人还一半钱吗?
A2:
你好,男方一人在借款上签字,离婚后女方是否要还款要看该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女方需要偿还,如果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则女方无需偿还。
如果离婚时,男女双方能够对房屋属于共同财产达成一致意见,虽然借条上只有男方一人签字,但该借款用于男女双方夫妻共同生活,形成了共同财产,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女方需要和男方一起向男方父母偿还借款。因该房屋系男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如果离婚时,男女双方不能对房屋属于共同财产达成一致意见,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即男方所有,尚未归还男方父母的借款也为男方一方的个人债务,女方无需偿还。此外,值得提示的是,婚后女方没有收入,在男女双方未有明确婚内财产约定的情况下,男方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对于男女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房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男方应当对女方进行相应补偿。
综上,女方是否需要向男方父母偿还借款,要看该笔借款对应案涉房屋上的权益女方是否享有,只有在享有相应权益的基础上,女方才负有承担还款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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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姐姐在老家带孩子,姐夫常年在外地工作,有出轨和嫖娼行为,在姐姐不知情的情况下,姐夫在不同网络平台借贷,欠款金额达十多万。姐姐发现后有离婚想法,二人经常吵架且姐夫开始逐渐有家暴倾向,有两个年龄分别为13岁和8岁的孩子。离婚后,是否需要在姐夫借贷时不知情的姐姐代为还款?姐姐离婚后拿到两个孩子抚养权的概率有多大?
A3: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将分两部分解答你的问题。
第一,离婚后你姐姐是否对你姐夫婚内在网络平台借款的十余万元承担还款责任,取决于该债务是否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在你姐姐不知情的情况下,若该借款没有用于家庭日常开支或其他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支出,那么你姐姐无需还款,反之则需要共同偿还借款。
第二,关于离婚后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如你姐姐与姐夫未协商一致并进入诉讼,因子女均达到8周岁,根据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8周岁以上的子女,首先需要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确定抚养权归属,其次法院应按照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根据父母双方经济状况、精神状况、道德品质等综合考量抚养权归属。进入诉讼后,如你姐姐可以向法院提供男方存在家暴、嫖娼行为的相关证据,证明男方不适合抚养子女,那么她更有机会争取到子女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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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楼上的卫生间往我家卫生间漏水,答应修,但就是拖着不修。楼上租客虽然不在卫生间用花洒洗澡,用大盆洗完澡也是倒进马桶或者是洗手盆里通过管道流出去,即使这样漏水问题好了一些,但还是有水渗到我家卫生间。快三个月了,维修师傅去看了,就是楼上防水出的问题,我不用楼上租客赔偿,就想让她赶紧修好就行,我该怎么办?
A4: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如果你家里的卫生间发生漏水是由于楼上邻居防水有问题所导致,你有权要求该邻居对卫生间漏水部位进行维修。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经过鉴定,确实是由于你楼上业主未对自家卫生间进行合理的防水处理等原因导致漏水,造成了你家卫生间的毁损。那么,你对房屋享有的所有权受到了楼上业主的侵害。根据《民法典》规定,你有权请求楼上邻居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即你有权要求楼上邻居对卫生间漏水部位进行维修。
其次,你可以与你的邻居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小区物业、居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等相关组织调解,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邻居对卫生间漏水部位进行修复到不渗水为止。如若向法院提起诉讼,建议你准备相关证据证明确有漏水事实,例如,漏水现场照片及视频、与邻居的沟通记录等。另外,为证明你家里卫生间漏水与楼上邻居防水出问题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你可以申请对漏水原因进行司法鉴定,如果鉴定结果为确有因果关系,你为鉴定所支出的鉴定费用由你的邻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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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我开的盲人按摩店,一楼是我们和邻居的门市,二楼是我们员工休息的宿舍。邻居趁我们不在,在正常安装的牌子上面又加装了两个牌子,遮挡窗户80%,严重影响我们的采光,现在我们该怎么办?
A5:
你好,对于你邻居加装牌子遮挡窗户并严重影响采光的问题,需要分情况来解答。
首先,各地人民政府通常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颁布关于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等地方政府规章,如果你邻居加装的牌子违反了你所在城市的相关规定,你可以向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投诉举报,由主管部门责令其拆除。
其次,即便你邻居加装牌子的行为没有违反你所在城市的规定,其行为也侵犯了你的相邻权。你与你的邻居,作为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对自己房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都享有要求对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这就是法律上所称的相邻权。你的邻居加装牌子遮挡窗户80%的行为,严重影响你们的通风、采光,很可能已超出了你的容忍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你有权请求邻居排除妨碍、恢复原状,即拆除遮挡光线的新增牌子。
最后,你可以与你的邻居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街道办事处等相关组织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邻居拆除遮挡光线的新增牌子。如若向法院提起诉讼,建议你准备相关证据证明确有遮光事实,例如室内室外光线对比的照片或视频、遮光程度鉴定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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