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九派新闻
【#小微企业辞退员工被判赔3.4万险破产#:其账户只剩3万元,经调解公司支付1万】11月4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2020年7月17日,李某入职深圳市合某有限公司(下称“A公司”)任轮转机师傅。2022年5月31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辞退李某。李某提出劳动仲裁,仲裁委员会裁决公司赔偿李某34777.44元。法院审理认为,A公司无充分证据证明李某系主动提出离职,未能充分证明李某存在严重失职,判决公司应赔偿34777.44元。判决生效后,李某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冻结了A公司账户。A公司不服法院判决和裁定,向龙岗区检察院申请监督。张某情绪激动:“是他在工作上有错在先,为什么要赔偿?公司账户仅剩3万多元的流动资金,若被强制执行,便将破产。”日前,双方达成和解协议,A公司支付李某1万元,李某放弃执行其余款项,向法院撤回执行申请,A公司撤回监督申请。@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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