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11月05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24-067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向第十一届非职工监事候选人、职工监事发出召开十一届一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2024年11月4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十一届一次监事会会议,应参会监事5人,实际参会监事5人。全体监事一致推举陈奇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会议选举陈奇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聘任之日起)。陈奇军先生简历如下:

  陈奇军,男,汉族,53岁,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企业风险管理师、高级信用管理师。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纪检委书记、首席风控合规官,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陈奇军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5日

  ●报备文件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24-065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北京南路189号公司国际会议中心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股东大会主持及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张新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8人,董事胡述军,独立董事陈盈如、孙卫红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焦海华女士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3、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

  经公司工会委员会选举,陈奇军、蒋立志、韩数担任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非职工监事张树星、徐永华与公司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的3名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无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大明、常娜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

  ●上网公告文件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24-066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向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发出召开十一届一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24年11月4日,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后,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十一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全体董事一致推举张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监事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人选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会议确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人选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人员:

  主任委员:张新

  委员:刘开俊、代正华、黄汉杰、胡南、胡述军、李边区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

  主任委员:邹宝菊

  委员:代正华、刘开俊、胡军、张爱琴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人员:

  主任委员:刘开俊

  委员:胡军、邹宝菊、黄汉杰、张宏中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员:

  主任委员:代正华

  委员:胡军、邹宝菊、张新、胡述军

  二、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会议选举张新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聘任之日起)。简历详见附件。

  三、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公司董事长张新先生提名,公司聘任黄汉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焦海华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聘任之日起)。简历详见附件。

  四、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公司总经理黄汉杰先生提名,公司聘任彭旭先生、胡有成先生、胡南先生、赵儆先生、李丹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白云罡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聘任之日起)。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认为:

  1、经审查,上述人员均不存在《公司法》第178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2、经审查,上述人员均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身体状况均能够胜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要求。

  聘任公司总会计师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认为:

  白云罡先生从事财务工作多年,具有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职称,具有丰富会计专业知识与经验,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身体状况均能够胜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要求。

  五、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聘任王晨曦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聘任之日起)。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

  ●报备文件

  1、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3、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1、张新,男,汉族,62岁,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现任公司董事长,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特变电工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新疆宏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工商联副主席,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副会长。

  张新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28,324股;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董事张宏中系父子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黄汉杰,男,汉族,45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三阳丝路(霍尔果斯)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三阳丝路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特变电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新疆宏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新疆新华水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

  黄汉杰持有本公司股份1,622,734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彭旭,男,汉族,43岁,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数智化总监、工艺院院长、智能化院院长;埃森哲(中国)有限公司技术咨询副董事总经理等。

  彭旭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4、胡有成,男,汉族,51岁,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新疆特变电工楼兰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新疆特变电工楼兰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

  胡有成持有本公司股份940,734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5、胡南,男,汉族,43岁,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特变电工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胡南持有本公司股份868,937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6、赵儆,男,汉族,46岁,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战略投资总经理,公司全资子公司特变电工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上市公司协会高端制造行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赵儆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7、李丹,男,汉族,46岁,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经济师、正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经理。

  李丹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8、白云罡,男,汉族,49岁,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现任公司总会计师,特变电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特变电工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白云罡持有本公司股份683,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9、焦海华,女,汉族,52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职称。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特变电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等。

  焦海华持有本公司股份694,75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10、王晨曦,女,汉族,36岁,中共党员,西南政法大学法律、公共事业管理双学位,已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职业资格证书。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部副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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