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晚报讯 近日,城关法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签发兰州首份交通事故案件表格式判决书。据悉,表格式判决书是对传统判决文书的一次“瘦身”,一改以往裁判文书较为冗长的特点,精练了传统判决书的内容,通过表格展现,内容精简、重点突出、清晰易懂。
2024年4月27日,姜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与程某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导致程某某受伤。经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姜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经多次调解,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充分释明理由后,决定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并发出表格式判决书,判决姜某某赔偿程某某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共计7173元。
这份判决书针对当事人最为关心的赔偿项目和数额,采用了表格形式进行清晰展示。表格中详细列出了损失项目、原告主张金额、法院认定金额及计算方式,使得赔偿项目的数额和算法一目了然。拿到判决书后,当事人双方感叹道:“短短几页判决,赔偿项目数额明确,条理清晰,一看就懂。”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许沛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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