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内蒙古晨网
近日,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陆续收到原告为某肉店、某食品批发部等4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均为北京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二连浩特分公司。2024年以来,该公司因向4起案件的原告购买肉制品发生欠款,经原告多次催要无果,遂分别诉至法院,涉案总标的额15万元。
一家公司短时间内被集中起诉,凭借着丰富的办案经验,承办法官敏锐地察觉这其中的问题可能并不那么简单,遂立刻同被告取得联系,经了解得知,被告未及时付款的原因系受市场影响,导致资金无法回笼,难以及时支付货款。“我不是不还钱,公司现在真是周转不开,能不能给我一点时间。”
被告公司负责人几次沟通下来,被告公司负责人说出了心里话。为妥善化解纠纷,经征得原被告同意,承办法官组织一起案件的原告与被告公司负责人来法院进行调解,同时邀请人大代表郝婷婷参与到纠纷化解中来。在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后,郝婷婷代表利用自己多年从事市场监管工作所积累的经验,与承办法官一起向双方释法说理、分析利弊,并算了三笔账。“这第一笔账,就是经济账,案件事实清楚、债权明确,有调解的基础,要是进入诉讼程序,肯定得花费一定的时间和金钱,怎么算都划不来。再来说说人情账,根据你们各自的陈述,过去的合作其实都还算顺畅,被告说他们11月初就会有笔回款,到时候就能履行义务了,做生意讲究和气生财,给被告一点时间也未尝不可。最后就是诚信账,一方面,被告你得积极履行义务,毕竟诚信经商是企业立足之本,一旦被贴上不诚信的标签,今后肯定是寸步难行;另一方面,其实有个很现实的问题,被起诉肯定会影响企业形象,这对被告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正常经营受限必然导致他们无力履行义务,这对你们双方来说都没有好处。”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耐心沟通,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对还款日期重新做出约定并达成调解协议。郝婷婷代表和承办法官又趁热打铁,通过电话、微信、面对面等方式与另外三原告取得联系,详细讲解相关法律规定,经过耐心引导,最终另外三原告也同意了调解方案,既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又给了被告一定的还款缓冲期,大大降低了企业的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还维系了原被告的合作伙伴关系,真正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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