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备注:1.报告期末,公司归母净资产、归母净利润均为负数,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适用,此处不单独列示。
2.公司将继续聚焦主业,积极开拓市场,并加速推进在手订单的生产交付,尽最大努力提升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同时公司也通过加强生产运营精细化管理、成本费用管控能力等措施做好各项经营工作,在产品质量提升、技术升级等方面积极布局,逐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和质量,改善公司基本面。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金额单位:元
■
2.利润表项目
金额单位:元
■
3.现金流量表项目
金额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暨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事项
2022年11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2 30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2024年1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3号),中国证监会认定公司少记2019、2020年销售费用和营业成本、虚增利润和资产。2024年9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93号),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的罚款。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24年4月30日发布并施行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8.1条第八项、以及新旧规则适用的衔接安排第七条,公司股票自2024年9月19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针对前述涉及的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公司于2022年9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附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已对相关事项予以更正,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满十二个月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2.业绩承诺补偿事项
2022年8-9月,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导致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未达标需补偿的议案》,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导致重组标的成都哆可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哆可梦”)2019年业绩未达承诺,公司依据《关于成都哆可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中有关业绩补偿的约定,要求相关补偿义务人进行补偿,寇汉、林嘉喜的赔偿金额分别为44,698.95万元、4,411.18万元。截至本报告批准作出日,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1)2022年12月,为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依照《股权转让协议》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公司对林嘉喜的业绩补偿款债权抵销应付其1,441.33万元剩余哆可梦股权受让款,本次债权债务抵销已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债权债务抵销1,441.33万元后,林嘉喜应向公司支付的业绩补偿款本金余额为2,969.85万元。
2024年10月,公司收到林嘉喜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业绩补偿款200万元。截至本报告批准作出日,补偿义务人林嘉喜通过债权债务抵销及银行转账方式累计向公司偿还业绩补偿款1,641.33万元,尚需向公司支付的业绩补偿款余额为2,769.85万元。
(2)2022年12月,公司因与寇汉的业绩补偿款纠纷向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寇汉向公司支付因其未完成业绩承诺而需要支付的业绩补偿金44,698.95万元,并由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和保全担保费。
2023年1月,公司收到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渝0120民初941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寇汉在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向公司支付2019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补偿金44,698.95万元,并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本案原被告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一审判决已正式生效。
2023年2月,因寇汉未履行上述生效判决,公司向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公司的强制执行申请。
2023年7月、12月,公司分别收到寇汉委托第三方支付的业绩补偿款6,000万元、4,000万元。
2024年7月,因寇汉未履行完毕上述生效判决,公司向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公司的恢复强制执行申请,案号为(2024)渝0120执恢405号,执行标的金额为34,698.95万元。
2024年8月,公司收到寇汉委托第三方支付的业绩补偿款2,000万元。截至本报告批准作出日,补偿义务人寇汉累计已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12,000万元,尚需向公司支付的业绩补偿款余额为32,698.95万元。
3.公司诉中冀投资的股权意向金纠纷
2023年4月,公司因与中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冀投资”)的股权转让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中冀投资退还公司向其支付的收购股权诚意金人民币2,000万元及相关损失、费用。
2023年11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判决中冀投资返还公司收购诚意金2,000万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中冀投资不服一审判决,向法院提起上诉。
2024年2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4年4月,因中冀投资未履行生效判决,公司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标的额为2,212.52万元,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公司的强制执行申请。2024年9月,公司收到执行款项111.14万元,被执行人中冀投资尚需向公司支付的款项余额为2,101.38万元。
2024年9月,公司收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京0106执4798号《执行裁定书》,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次终结执行后,公司享有要求中冀投资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如后续发现被执行人中冀投资有履行能力时,公司将再次向法院申请执行。
4.公司获得国资股东1亿元债务豁免事项
2024年10月,公司收到债权人重庆绿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发资产”)出具的《关于债务豁免事项的通知函》,为支持公司持续健康有序发展,经绿发资产有权机构合法授权同意,绿发资产决定豁免公司的债务本金1亿元。以上债务豁免为绿发资产单方面、不附带任何条件、不可变更、不可撤销之豁免,豁免生效后将不会以任何方式要求公司承担或履行上述任何责任或义务。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经申请,已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债务豁免生效后,将减少公司对绿发资产的其他应付款1亿元,相应增加公司资本公积1亿元,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将以公司聘请的年审会计师确认的结果为准。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艾远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付汝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维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艾远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付汝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维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ST惠程 公告编号:2024-077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大信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大信审计的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0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9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蔡瑜,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质。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同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1997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服务经验。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有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审计报告,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在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吉威空间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在贵阳市农业农垦投资集团公司担任外部董事。除此以外,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才,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同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李洪,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长期负责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 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公司本次拟续聘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收费将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协商确定。公司上一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10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为20万元。
2024年度审计费用合计10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为2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对本事项发表的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专业胜任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诚信及独立审计原则,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过往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客观独立,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及审计工作的需要,我们提议续聘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议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拟续聘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大信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ST惠程 公告编号:2024-078
关于变更公司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内审负责人离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内审负责人刘锦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刘锦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内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根据相关规定,刘锦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锦女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会对刘锦女士在担任内审负责人期间为公司发展和内部审计工作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内审负责人情况
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制度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并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杨娇女士担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简历附后),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审负责人简历
杨娇女士:1992年出生,中国籍,汉族,南京审计大学审计学本科。曾任上海宏信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审计稽核经理、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上海软件技术分公司监察员、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内控主管、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专员;2024年7月至今,任公司内审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ST惠程 公告编号:2024-079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提议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确认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9:15至2024年11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8日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8楼会议室。
8.会议出席对象:
(1)2024年11月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情况
■
2.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议案3采取普通决议方式审议,议案2、议案4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3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案1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议案4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4日9:00一12:00,14:00一18:00。
2.登记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8楼
3.电话号码:023一41888666 传真号码:0755-82760319
4.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通过信用担保账户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如果想出席现场股东会并投票表决,请先咨询信用担保账户所属证券公司的意见;
(5)本地或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详见本通知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占美瑜 电子邮箱:zhanmeiyu@hifuture.com
电话号码:0755-82767767
2.会议费用情况:参加会议食宿、交通等费用由与会股东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68”,投票简称为“惠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单位(人)出席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代表本单位(人)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之日止。本单位(人)对本次股东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如下:
■
本单位(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人)承担。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ST惠程 公告编号:2024-074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和即时通讯工具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艾远鹏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惠程科技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76)。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年度审计费用合计100万元,与上一年度审计费用一致。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为20万元。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委员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内审负责人刘锦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刘锦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内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根据相关规定,刘锦女士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制度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并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杨娇女士担任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内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为规范公司运作,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章程(2024年10月)》。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有效提升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障公司合法权益和投资者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七、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11月15日14:30在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8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本次董事会、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尚需提交股东会的议案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9)。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ST惠程 公告编号:2024-075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和即时通讯工具的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锋先生主持,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惠程科技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76)。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为规范公司运作,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对《监事会议事规则》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0月)》。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ST惠程 公告编号:2024-076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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