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何振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一元会计机构负责人:何继红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何振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一元会计机构负责人:何继红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何振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一元会计机构负责人:何继红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24-060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11:00在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公司3楼309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2024年10月18日以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郭玉洁女士召集,公司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动力源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该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24-061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证券事务代表辞职情况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赵权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其个人原因,赵权女士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止公告披露日,赵权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赵权女士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赵权女士任职期间的辛勤工作和为公司规范治理所做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胡雨婷女士(简历后附)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胡雨婷女士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并取得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符合《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截至本公告日,胡雨婷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胡雨婷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
电话:010-83681321
传真:010-63783054
邮箱:huyuting@dpc.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胡雨婷,女,汉族,2000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自2022年起至今任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24-059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通过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10:30在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公司3楼309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公司董事何振亚、何昕、胡一元、王新生、杜彬、何小勇,独立董事许国艺、李志华、张雪梅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动力源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根据《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动力源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动力源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动力源关于取消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公告编号:2024-062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202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取消股东大会的相关情况
1.取消的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取消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2024年11月4日
3.取消的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
■
二、取消原因
公司原定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后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会议统筹安排需要,基于慎重考虑,公司决定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24年11月4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14日、2024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动力源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4)《动力源关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延期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公司拟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北京科丰鼎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北京澳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交易双方就相关事项需进一步商榷,基于审慎性原则,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取消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所涉及议案的后续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重新审议有关议案,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对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 报备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24-063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
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对象: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动力源”)
● 反担保对象:郎溪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以及实际为期提供的担保余额:
公司本次为安徽动力源提供的担保金额480万元,为安徽动力源向郎溪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不包含本次担保,公司已实际为安徽动力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811.12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动力源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480万元,贷款期限一年,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动力源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500万元整,郎溪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公司向郎溪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反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500万元,贷款期限一年,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上市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八届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0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和授信额度,为保证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完成,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55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分别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反担保等。
本次担保事项是拟对前次贷款进行续贷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1月15日
注册地点: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经济开发区金牛中路2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21550151890M
法定代表人:刘兵
注册资本:人民币21,516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电力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新能源汽车配套产品;电力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技术开发;销售电力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仪器仪表、环保设备、新能源汽车配套产品;锂电池、光伏设备、储能设备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维护、技术服务;节能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工程设计;专业承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企业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反担保债权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郎溪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03月20日
注册地点: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钟桥街道办事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21095673856D
法定代表人:罗新满
注册资本:人民币26,472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主营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业务;兼营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业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保证反担保的主要内容
鉴于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480万元。我公司将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肆佰捌拾万元整,担保期限一年,其中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肆佰万元整债权本金及利息,具体权利义务将依据双方《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
鉴于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500万元整,郎溪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我公司向郎溪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贷款期限一年,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具体权利义务由双方签订《保证反担保合同》约定。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安徽动力源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因此,安徽动力源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反担保。
六、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及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动力源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26)、《动力源第八届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2024年5月21日披露的《动力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5,841.12万元;其中,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4,191.12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42.15%、39.46%。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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