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1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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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尤建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丹萍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丹萍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尤建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丹萍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丹萍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尤建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丹萍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丹萍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5日

  至2024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31日《中国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公司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本公司股东可于2024年11月13日前工作时间(8:00-11:30;13:00-16:00)内办理。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桃源街道金龙路5号天普股份董秘办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萍燕

  联系电话:0574-59973312

  联系传真:0574-65332996

  电子邮箱:tip@tipnb.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桃源街道金龙路5号

  邮政编码:315600

  (二)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三)其他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已于2024年10月18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发出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下午13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

  (五)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尤建义先生主持,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天普股份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5,反对票0,弃权票0。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元(含税)。截至2024年09月30日,公司总股本134,08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497,600 元(含税)。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天普股份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5,反对票0,弃权票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11月15日下午14时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天普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票5,反对票0,弃权票0。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已于2024年10月18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发出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下午14点0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四)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倪珊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吴萍燕女士列席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的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等方面没有异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元(含税)。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134,08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497,600 元(含税)。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反对票0,弃权票0。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7,514,110.7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元(含税)。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134,08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497,600 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的情况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29,497,600元,占当期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60.44%,达到100%以上。利润分配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过去十二个月内没有使用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及未来十二个月没有规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现金流情况、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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