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4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
2.利润表项目
■
3.现金流量表项目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与北京芯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为共同发展业务、实现共赢的目的,双方经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决定,在智能舱驾领域开展战略合作事宜。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2024-014)。
2、报告期内,公司与北京地平线机器人技术研发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合作双方在汽车智能化技术与产品领域推动深层合 作,形成全面、长期和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北京地平线机器人技术研发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2024-019)。
3、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孙公司惠州三旗于收到某新能源商用车(以下简称“客户”)的定点通知,惠州三旗将作为客户的零部件供应商,为其提供 S1 ADAS 系统,惠州三旗将按 照客户的要求完成产品开发和交付工作,并同步支持技术方面的相关工作的推进。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孙公司收到某新能源商用车定点通知函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2024-018)。
4、2024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芜湖云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57.0853%股权的议案》。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索菱股份将通过直接及间接持股的方式持有云木科技 59.0674%的股权,成为云木科技的控股股东。详见公司于 2024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关于收购芜湖云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57.0853%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随后,云木科技股东会同意对云木科技增资500万元,其中股东索菱股份增资400万元,股东芜湖菱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100万元。增资完成后云木科技的注册资本为10,590.2万元,索菱股份将通过直接及间接持股的方式持有云木科技的股权由 59.0674%变更为 61%,同时云木科技股东会同意将芜湖云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奇菱智行科技(芜湖)有限公司,公司已完成上述事项工商变更手续。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购芜湖云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后续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6)。
5、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孙公司惠州三旗与某日系合资品牌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客户”)签订的分别关于采购电子外后视镜显示屏及控制器、流 媒体内后视镜(统称“特定零件”)的《先期选点目标协议书》,惠州三旗已被 选为特定零件的供应商,惠州三旗将设计、制造、供应这些特定零件给客户,以 支持客户上述车型的开发和制造。 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三旗(惠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某日系合资品牌汽车有限公司签订〈先期选点目标协议书〉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2024-031)。
6、报告期内,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航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上海航盛”)分别与上海盛泽智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泽智景”、 “出租方”)、上海汤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汤和物业”)分别签订《租 赁合同》、《物业服务协议》,向盛泽智景租赁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沪松公路2033号 建华科创·松江发展中心项目5幢1-4层,以供工业生产与科研办公使用。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2024年8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租赁办公楼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7、 2023年3月2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三旗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三旗通信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统称为“三旗通信”或“卖方”)与三菱重工机械系统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三菱重工”、“MHIMS”或“买方”)正式签订《最 终协议》。根据《最终协议》,三旗通信应促使索菱股份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母公司担保。详见公 司于2023年4 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意向书进展暨签订最终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为履行《最终协议》中的职责和义务,公司拟与三菱重工签订担保合同,担保人应对卖方对买方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该对外担保事项已经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详见公 司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全资a子公司签订最终协议进展暨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该担保事项涉及到内保外贷,按照国家规定应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内保外贷 签约登记手续。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出具的《内保外贷登记表》,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截至2024年9月30日,本项目累计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为人民币1,414,344,153.70元。
8、报告期内,公司发布《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聘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 尼泰振青”)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9、股权激励有关事项
(1)公司于2024 年 5 月 3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及第一 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条件已经满足,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为 2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4.00 万股;预留授予股 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为 1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0.00 万 份。详见公司于2024 年 6 月 1 日发布的《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截至报告期末,本次自主行权及限售解禁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2024 年 6 月 25 日,自主行权实际可行权开始时间为2024 年 6 月 25 日。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发布的《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取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2)公司于2024 年7月 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及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条件已经满足,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为 7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为 111.00 万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为 78 名, 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74.35 万份。详见公司于2024 年 7 月 27 日发布的《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截至报告期末,本次自主行权及限售解禁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2024 年 8月9日,自主行权实际可行权开始时间为2024 年8月9日。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发布的《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取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3)公司于2024 年7月 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19 名激励对象在可行权期 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 53.9827 万份,公司拟注销前述股票期权。鉴于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不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 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2.00 万份由公司注销。根据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 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注销前述 21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 量 65.9827 万股。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发布的《关于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截至报告期末,该部分股票期权已注销完成。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发布的《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
(4)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22 年激励计划有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 而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23 年激励计划有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对 象资格,前述 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 司进行回购注销,前述共涉及回购注销 29.50 万股限制性股票。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该事项已经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5)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 定以 2024 年 9 月 25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2.60 元/股的价格向 14 名激励对象授 予 213.75 万股限制性股票,以 5.19 元/份的价格向 7 名激励对象授予 46.25 万份 股票期权。 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发布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6)报告期内,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的股数为86,323股, 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次授予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的股数为215,500股,上述自主行权股份来源于定向增发。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增加为857,841,701。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盛家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新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新辉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盛家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新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新辉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3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0月29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凌志云先生的辞职报告,凌志云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一职,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凌志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另外凌志云先生持有公司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5万份,该部分期权按照规定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凌志云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凌志云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相关规定,在公司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由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蔡新辉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蔡新辉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28022655
传真:0755-28022955
电子邮箱:dm88@szsoling.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一道88号中洲控股金融中心B栋3507。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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