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0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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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1.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回购价格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

  2.2024年7月25日,公司召开届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

  3.2024年7月26日,公司披露了《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自公告之日起45天内,公司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此议案提出的异议,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要求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要求。

  4.2024年9月13日,公司披露了《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24,432股。

  5.2024年9月21日,公司披露了《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完成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总股本由1,472,224,789股变更为1,471,700,357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周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云泉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大勇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周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云泉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大勇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周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云泉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大勇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周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云泉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大勇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周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云泉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大勇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周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云泉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大勇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4-062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8日将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的方式送达与会人员,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6名,实到6名,其中董事长周杰现场参加会议;董事乔雪莲、屈宪章,独立董事胡书亚、赵艳灵、李强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杰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中的财务信息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及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切实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投资建设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项目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投资建设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盐碱分公司动力装置节能降碳升级改造项目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盐碱分公司动力装置节能降碳升级改造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投资建设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电石一厂炭材立式烘干窑节能环保改造项目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电石一厂炭材立式烘干窑节能环保改造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处置205万m3浓盐水晾晒池资产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处置205万m3浓盐水晾晒池资产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购买公司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鉴于全体委员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回避表决。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全体董事、监事应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公司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鉴于全体董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七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4-064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

  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项目

  ●投资金额:项目预计总投资63,055.63万元

  ●相关风险提示:本项目在政策上不存在风险;项目主要设备为风力发电机组和光伏组件,拟使用的风机和光伏组件在国内广泛应用,质量稳定无技术风险;项目存在一定工期风险,在工程实施阶段,公司将对工程风险进行全方位评价、分析,对存在风险选择合适的、低成本的控制措施,尽量控制风险形成因素,将风险降到最低、可控。

  一、项目投资概述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氯碱公司”)燃煤自备电厂现有两台480t/h循环流化床锅炉,配置总装机容量为2×135MW供热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工业抽汽主要为公司乌斯太地区氯碱产业板块提供蒸汽,产生电力全部由自身消纳。目前,氯碱公司两台发电机组容量小且均为火力发电装置,发电成本受煤炭价格持续高位运行影响较高。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内蒙古自治区提出的节能减排产业政策,降低发电成本、减少能源消耗,根据自治区《关于推动全区风电光伏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拟投资建设实施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项目,释放自备电厂的调峰能力,吸纳新能源,提升地区新能源消纳比例。

  2024 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项目投资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项目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

  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乌斯太镇

  3.建设单位:

  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

  4.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结合氯碱公司现有2×135MW自备电厂40%的调峰空间,在氯碱公司灰渣场及周边地区采用风光同场集中布置方式建设装机容量为108MW可再生能源替代项目。其中风电装机容量75MW、光伏装机容量33MW,配套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新建一回14公里220kV线路送至氯碱公司220kV变电站。

  5.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63,055.63万元,其中建设投资62,681.00万元,建设期利息27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04.63万元。项目建设资金30%由企业自筹,70%银行贷款。

  6.建设周期:

  项目于2025年6月30日前建成投运。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降低化石能源消费量,减少碳排放,助力国家双碳战略

  投资建设可再生能源替代项目后,降低氯碱公司自备热电厂运行负荷,减少锅炉煤炭使用量与碳排放。按照项目可研初步测算,本项目运行期25年,年平均发电量为2.696亿kWh。按照同等规模火电煤耗(标准煤)306g/kWh计算,建设投运后每年可节约标煤8.25万t,相应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22.54万t、氮氧化物约620t、二氧化硫约546t、灰渣约29330t。有害物质排放量的减少,能够改善企业周边地区生态环境,助力国家双碳战略实施。

  2.调整能源结构,降低公司用电成本,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氯碱公司可再生能源替代项目建成投运后,实现了每年2.696亿kWh新能源替代原有燃煤自备电厂发电量,减少了煤炭消耗、降低氯碱公司自备电厂发电成本,助力公司降本增效,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四、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成后,按蒙西电网基准电价0.2829元/kWh计算,项目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含建设期)10.87年,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7.92%,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7.7%,总投资收益率(ROI)5.55%,项目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项目投产后年平均发电量为2.696亿kWh,实现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比例为12.30%,新能源利用率高于90%。

  五、项目风险分析及防范措施

  1.政策风险及防范措施

  随着我国“双碳”战略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已明确提出“国家鼓励和支持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和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并网发电”,开发太阳能、风能符合国家环保、节能政策,可有效减少煤炭资源的消耗,减少二氧化碳、氮氧化物等有害物质排放量,减轻大气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本项目以氯碱公司自备热电厂调峰,不占用电力系统调峰资源,项目所发电量全部由公司现有生产装置消纳,符合《内蒙古自治区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实施细则(2023年版)》文件要求,因此本项目在政策上不存在风险。

  2.主机设备技术风险及防范措施

  本项目主要设备为风力发电机组和光伏组件,风机额定功率为6250kW,光伏组件为N型双波双面额定功率700Wp,此种功率的风机和光伏组件在国内广泛应用,质量稳定无技术风险。

  3.工期风险分析与防范措施

  该项目在实施时存在交叉作业,影响施工周期,同时项目前期工作准备情况不充分也会影响施工周期,存在一定工期风险。在工程实施阶段,要对工程风险进行全方位评价、分析,对存在风险选择合适的、低成本的控制措施,尽量控制风险形成因素,将风险降到最低、可控。

  六、项目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具有降本增效、节能降碳的效果,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要求。项目实施后,能够有效降低公司生产成本,对公司可持续发展以及提升自身竞争力有积极推动意义,为氯碱板块绿色高质量发展及稳定生产提供坚实保障。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4-065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盐碱分公司动力装置节能降碳升级改造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盐碱分公司动力装置节能降碳升级改造项目

  ●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33,588.00万元

  ●相关风险提示:本项目主机设备技术风险低,安全环保风险可控。存在生产与项目建设交叉作业的风险,公司将在项目实施前选聘具有相关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确定合适的装置布局;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做好与生产装置的隔离,确保生产与项目建设严格分开,做好防范措施及安全文明施工工作,降低工程施工风险。

  一、项目投资概述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盐碱分公司(以下简称“盐碱分公司”)动力车间现有四台75t/h锅炉及四台6MW汽轮发电机,为热电联产锅炉机组,承担着盐碱分公司纯碱、精制盐装置以及冬季采暖等用汽、供电任务。目前,该装置存在高峰期时低压蒸汽用量少且输出不稳定的问题,对盐碱分公司锅炉、汽机系统稳定运行影响较大;夏季生产时,如运行三台锅炉,不能充分保障纯碱生产装置用电、用汽,制约纯碱装置产能释放,运行四台锅炉时又会出现平均负荷较低,降低锅炉整体运行效率、成本上升的问题。同时,现四台锅炉使用不同指标的动力煤,需要分别采购,增加采购及管理成本。为进一步提高锅炉效率、降低综合能耗,响应国家及内蒙古自治区节能降碳政策,拟投资建设盐碱分公司动力装置节能降碳升级改造项目,项目新建两台135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代替原1-3#三台75t/h煤粉锅炉。

  2024 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盐碱分公司动力装置节能降碳升级改造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项目投资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项目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盐碱分公司动力装置节能降碳升级改造项目

  2.建设单位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盐碱分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

  盐碱分公司动力车间厂区内

  4.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拆除原1-3#三台75t/h煤粉锅炉,建设两台蒸汽压力9.81MPa、温度540℃、额定蒸发量135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及两台7.5MW背压压力4.0MPa、温度450℃背压式汽轮机,配套辅助工程设施。

  5.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33,588.00万元,建设资金80%银行贷款、20%企业自筹。

  6.项目建设周期

  本项目于2025年12月底建成投用。

  三、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节能降耗,响应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的通知及实施方案》(发改运行〔2021〕1519号)文件要求,到2025年全国火电平均供电煤耗需降至300gce/kWh(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下。目前,盐碱分公司现有的三台6MW抽凝式发电机组度电标煤耗约为357.8gce/kWh(克标准煤/千瓦时),高于相关要求57.8gce/kWh(克标准煤/千瓦时)。

  根据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中提出“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以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为重要方向,聚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电力、机械、航空、船舶、轻纺、电子等重点行业,大力推动生产设备、用能设备、发输配电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加快推广能效达到先进水平和节能水平的用能设备,分行业分领域实施节能降碳改造”要求,盐碱分公司动力装置节能降碳升级改造项目是在淘汰原有低效煤粉锅炉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动力装置热效率和热利用率,达到节能降碳的目标和要求,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2.降低产品生产成本,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根据可研报告,建设两台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替代现有的三台中压煤粉锅炉,预计节约标煤2.87万吨,减少碳排放7.16万吨。项目投用后,可使每度电标煤耗能够达到300gce/kWh(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下,在节能降碳的同时可降低纯碱生产成本约136.68元/吨,增加企业效益。同时盐碱分公司现运行的1#-3#煤粉锅炉使用的原料煤为发热量4400kcal/kg的烟煤,4#循环流化床锅炉使用3400kcal/kg的烟煤,由于煤质和价格的不同需要分别采购、分区存储,导致原煤采购与存储难度较大,本项目改造后可以实现燃煤煤种统一,降低采购与存储成本。

  四、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成后,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前)为12.99%,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0.55%,投资回收期为8.21年(含建设期,税后)。

  五、项目风险分析及防范

  1.技术风险分析与防范措施

  本项目建设2台135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2台7.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锅炉与发电机组为成熟设备且在同行业已有投产业绩,因此主机设备技术风险低。

  2.工程风险分析与防范措施

  本项目建设需要拆除原与盐碱分公司1-3#三台75t/h煤粉锅炉,项目建设与纯碱生产同步进行,存在生产与项目建设交叉作业的风险。因此在项目实施前要选聘具有相关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确定合适的装置布局;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严格做好与生产装置的隔离,确保生产与项目建设严格分开,做好防范措施及安全文明施工工作,降低工程施工风险。

  3.安全环保风险分析与防范措施

  本项目为热电项目,系统中的特种设备较多且多在高温高压带电的环境中运行。因此具有一定的安全风险。项目投运后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特种作业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等,同时建立全员安全管理体系,避免劳动危险和事故的发生。本项目环保风险的因素为锅炉烟气中的粉尘、SO2、NOx等。本项目采用低氮燃烧+SNCR联合脱硝工艺、电袋联合除尘器、利旧原1#-3#锅炉脱硫系统,从技术手段保证烟气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同时加强运行维护管理,确保锅炉烟气达标排放。项目安全环保措施在行业内已实际应用,并得到实践检验。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及规范操作,项目安全环保风险可控。

  六、项目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符合国家、地方政策,建成后可节能降碳、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公司纯碱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4-066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

  电石一厂炭材立式烘干窑节能环保改造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电石一厂炭材立式烘干窑节能环保改造项目

  ●投资金额:本项目总投资8,540.00万元

  ●相关风险提示: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政策,无政策风险;运营管理风险较小。项目在实施时存在交叉作业,影响施工周期,同时项目前期工作准备情况不充分也会影响施工周期,存在一定工期风险,在工程实施阶段,公司将对工程风险进行全方位评价、分析,对存在风险选择合适的、低成本的控制措施,尽量控制风险形成因素,将风险降到最低、可控。

  一、项目投资概述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氯碱公司”)电石一厂现有炭材装置为卧式转筒烘干机系统,主要由热风炉6座、上料系统、卧式转筒烘干机6台、出料皮带、引风机、除尘器系统构成。目前,该装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二次粉末量较高,料层不稳定,影响电石炉工艺生产的稳定性,且设备使用周期短,检维修费用高;同时,现有卧式转筒烘干机采用热风炉提供热源,存在热能利用率低,炭材干燥成本较高的问题;目前,6座立式石灰窑产生的尾气经除尘器过滤后高温尾气直接排空,造成能源的浪费。为进一步提高热能利用率、降低产品综合能耗,响应国家及内蒙古自治区节能降碳政策,公司拟投资建设氯碱公司电石一厂炭材立式烘干窑节能环保改造项目。

  2024 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电石一厂炭材立式烘干窑节能环保改造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项目投资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项目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电石一厂炭材立式烘干窑节能环保改造项目

  2.建设单位

  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

  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电石一厂内

  4.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主要将现有6套炭材卧式转筒烘干机改造成4套生产能力20t/h的立式烘干窑,烘干后兰炭水分含量<1%,破损率<2%。配套建设湿炭、干炭输送系统及4套废气除尘系统,单套过滤风量22万m3/h,过滤后废气中颗粒物含量≤20mg/Nm3。

  5.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8,540.00万元,其中30%为企业自有资金,70%为银行贷款。

  6.项目建设周期

  本项目分期建设,于2026年10月底建成投用。

  三、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贯彻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明确指出“要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加快先进高效工艺、中低品位余热余压利用等节能技术创新与推广应用。”工信部《电石行业规范条件》中“鼓励电石企业采用立式烘干装置烘干炭材,使用气烧石灰窑的废气余热作为炭材烘干装置的热源,电石炉炉体、石灰窑窑体采用高效保温材料。鼓励企业加强兰炭烘干装置和石灰窑尾气中的二氧化碳进行回收利用。”本项目建设是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节能降耗政策的有力措施。

  2.节能减排,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根据可研报告,建设立式烘干窑替代现有的六台卧式转筒烘干装置,可有效利用尾气的热量,节约烘干炭材需要的煤粉用量。项目投运后可将炭材在烘干过程中破碎率由8.28%下降到2%以下,对稳定电石炉工艺生产有着积极的作用,破碎率的下降可降低电石生产的原料和电力消耗,从而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同时将6座石灰窑生产过程产生的尾气全部引入本项目装置利用,环保排放口由原来的8个减少到了2个,在保证石灰窑尾气余热利用的同时,降低了环保风险。

  四、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实施后,年电石入厂炭材消耗可降低至0.75t/t,合计项目运行后每年可实现经济效益2,284.62万元,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0.96%,投资回收期(税后)7.02年(不含建设期)。

  五、项目风险分析及防范

  1.政策风险与防范措施

  工信部《电石行业规范条件》中“鼓励电石企业采用立式烘干装置烘干炭材,使用气烧石灰窑的废气余热作为炭材烘干装置的热源。《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明确指出“要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加快先进高效工艺、中低品位余热余压利用等节能技术创新与推广应用。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政策,项目建设无政策风险。

  2.技术、运营管理风险分析与防范措施

  该项目拟采用的工艺技术路线成熟、可靠,并在国内其它电石企业广泛使用,且该类型设备在国内完全成熟,无技术风险。在运营管理上,电石厂已建成6座卧式转筒烘干机并运营多年,具有相关设备运营经验,运营管理风险较小。

  3.工期风险分析与防范措施

  该项目在实施时存在交叉作业,影响施工周期,同时项目前期工作准备情况不充分也会影响施工周期,存在一定工期风险。在工程实施阶段,要对工程风险进行全方位评价、分析,对存在风险选择合适的、低成本的控制措施,尽量控制风险形成因素,将风险降到最低、可控。

  六、项目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符合国家、地方政策,整体设计合理、技术成熟,具有明显的经济、环境效益,项目实施后可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同时可进一步节能降碳,为企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保证。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4-068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八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和八届十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根据《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有关规定,结合股权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情况,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出申请,将19名激励对象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共524,432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已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动,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做如下修订:

  ■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项。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注册资本相关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4-063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8日将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的方式送达与会人员,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监事会主席程少民主持了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5名,实到5名;其中,监事会主席程少民、监事韩长纯及许鸿坤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监事刘发明、王敏现场参加会议。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逐项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上市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制作及报送等相关规定,我们在全面了解和审核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后出具意见如下:

  1.《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相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购买公司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全体监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公司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上述第二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4-069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公司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必要性

  公司及董监高在强监管的背景下,需要有效的金融工具来转移风险,公司拟通过保险分担公司及董监高在履职过程中造成的赔偿损失,从而降低经营及履职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确保公司可持续稳健发展。

  二、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概述

  1.投保人: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期(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三、相关授权事宜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负责在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之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四、审议程序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鉴于全体委员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回避表决。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全体董事、监事应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 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关于购买公司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鉴于全体董事、监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购买公司董监高责任险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2024-070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4日  9 点30分

  召开地点: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4日

  至2024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所有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3日上午9时一11时;下午14时一17时。

  3、登记地点:内蒙古阿拉善盟阿拉善高新区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公司通讯地址:内蒙古阿拉善左旗乌斯太镇阿拉善经济开发区

  3、联系方式: 电  话:(0483)8182016

  (0483)8182785

  传  真:(0483)8182022

  邮  编:750336

  联系人:孙卫荣  付永才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4-071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医药》、《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情况

  ■

  二、主要产品及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基础化工产品价格维持弱势,其中聚氯乙烯、烧碱本期同比降幅15.02%、13.86%,纯碱产品售价同比降幅19.14%;精细化工产品氯酸钠售价同比涨幅8.42%。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

  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基础化工原材料煤炭、石灰石价格趋于稳定,原盐采购价格主要受供给端收缩影响,同比涨幅15.46%;中医药市场需求提升,同时甘草原料进口收紧,采购价格同比增幅68.03%。

  三、报告期内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告涉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4-067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处置205万m3浓盐水晾晒池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污水处理公司”)205万m3晾晒池为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处理工程辅助设施,现已运行10年以上。为提高资产运营效益,优化资产结构,污水处理公司拟将名下的205万m3晾晒池资产转让给内蒙古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高新区管委会”)。

  ●交易金额: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205万方浓盐水晾晒池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4)第1410号),以2024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评估范围所涉及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10,348.83万元。经交易双方协商,本次交易价格为 10,461.71万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无需履行其他审批程序

  一、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污水处理公司205万m3晾晒池为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处理工程辅助设施,现已运行10年以上。为提高资产运营效益,优化资产结构,污水处理公司拟将名下的205万m3晾晒池资产转让给内蒙古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高新区管委会”)。

  2024 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处置205万m3浓盐水晾晒池资产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交易无需履行其他审批程序。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2991690057206X

  法定代表人:李发军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06月02日

  注册资本:5732.1385万人民币

  核准日期:2024年05月16日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回用处理

  2.产权持有单位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污水处理公司董事会人数中公司提名的董事占半数以上,由公司实际控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受让方

  1.名称: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城乡建设局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529007678804100

  3.机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乌斯太镇

  受让方与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205万m3晾晒池相关资产。

  2.权属状况:本次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标的资产运营情况:205万m3晾晒池作为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处理工程辅助设施,用于污水处理公司浓盐水收集晾晒。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205万方浓盐水晾晒池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4)第1410号),以2024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评估范围所涉及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含增值税评估价值为10,348.8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评估对象: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的205万方浓盐水晾晒池资产

  评估基准日:2024 年6月 30 日

  评估范围: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的205万方浓盐水晾晒池资产,包括房屋建(构)筑物和机器设备

  评估方法:成本法

  评估结论:经采用成本法评估,纳入评估范围的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账面价值为6,353.76万元,评估值为10,348.83万元,评估增值3,995.07万元,增值率62.88%。评估原值增值原因是近年来人工、机械、材料费的上涨造成评估原值比账面原值增值。

  交易定价:根据标的资产评估结果,经交易双方协商,本次交易价格为10,461.71万元。

  五、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目前污水处理公司尚未与高新区管委会就上述资产处置签订交易合同,但双方已就合同主要内容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转让方式

  污水处理公司拟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将205万m3晾晒池转让给高新区管委会。

  (二)转让标的价款

  经交易双方协商,本次交易价格为 10,461.71万元。

  (三)转让标的支付方式

  以承接高新区内其他企业代垫污水处理公司债务10,461.71万元方式支付购买价款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新增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事项,有利于提高污水处理公司资源利用效率,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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