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科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浩水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培培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刘科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浩水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培培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科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浩水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培培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4-033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星期二)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在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柳荫公园南街1号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3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9人。会议由董事长刘科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有效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全体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并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结合行业和市场发展情况考虑,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对“区域旗舰店建设项目”和“信息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4-034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星期二)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柳荫公园南街1号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月荷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有效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并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结合行业和市场发展情况考虑,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对“区域旗舰店建设项目”和“信息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4-035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内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及内容,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63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采用网下配售方式向询价对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600.00万股(启动回拨机制后最后发行数量1,800.00万股),于2021年1月27日采用网上定价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400万股(启动回拨机制后最终发行数量16,200.00万股),共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99元,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21】0150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总额为89,8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723.95万元,募集资金现金金额为83,096.05万元,并于2021年2月2日汇入公司开立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326660100100442779)及中信银行北京中粮广场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7112610182600053350)。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7,622.25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8,501.30万元(含利息)。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2月2日汇入公司开立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326660100100442779)及中信银行北京中粮广场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7112610182600053350)。2021年1月29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各方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了相关义务。
公司严格按照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区域旗舰店建设项目、信息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均延期至2026年3月。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在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募集投资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新增中国黄金集团三门峡中原金银制品有限公司为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实施主体。
四、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
(一)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结合行业和市场发展情况考虑,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对“区域旗舰店建设项目”和“信息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1.区域旗舰店建设项目
根据目前的市场发展情况以及金价走势,调减店面购置费用、装修费用,调增铺货资金,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保持不变,该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前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信息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合理控制投资节奏,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公司调减硬件购置费用,调增软件购置及定制开发费用,以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从而推进该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该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前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针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内部投资结构的调整及变化,一是为了更好的适应市场变化需求,二是为了丰富全渠道产品布局,提升公司综合市场竞争力,更好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上述调整及变化,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最终产品和应用领域,更有利于提高最终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不改变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不影响募集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系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公司业务发展规划以及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性决策,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投资总额,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的影响。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4年10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程序
2024年10月29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4-036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9月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四号一一零售》的要求,现将公司2024年1-9月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门店变动情况
(一)2024年1-9月,公司增加的直营店面情况如下:
■
(二)2024年1-9月,公司关闭的直营店面情况如下:
■
(三)2024年1-9月,公司增加的加盟店面情况如下:
■
(四)2024年1-9月,公司关闭的加盟店面情况如下:
■
二、报告期公司拟增门店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拟增加的直营门店情况如下:
■
(二)报告期内,公司拟增加的加盟店面情况如下:
■
三、2024年1-9月主要经营数据
(一)按经营行业分类的情况
■
(二)按地区分类的情况
■
上述表格中,公司按照以下标准对地区进行划分:
华北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
华东地区:上海、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台湾省;
华南地区:广东、广西、海南、香港、澳门;
华中地区:河南、湖北、湖南;
西南地区:四川、重庆、云南、贵州、西藏;
东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
西北地区:陕西、宁夏、青海、甘肃、新疆。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为公司内部统计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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