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8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9),公司控股股东新钢集团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1.5亿元、不超过3亿元,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2024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50),新钢集团于2024年10月1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增持公司A股股份1,62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57.06万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建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梅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勇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刘建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梅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勇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建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梅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勇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52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10月29日,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由傅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新钢股份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51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10月29日,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由刘建荣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新钢股份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组织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转让下属子公司股权及土地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业务结构,聚焦主业发展,同意公司将所持下属子公司新余德天工贸有限公司的股权及土地公开挂牌出让。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转让下属子公司股权及土地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55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三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4年三季度的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公司主要产品产量、销量、平均售价情况:
■
本公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54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下属子公司股权及土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所持下属子公司德天工贸35%股权及所持新余市界水乡面积共为23630.71㎡的土地按照国有股权及产权转让流程公开挂牌转让,股权及产权转让价格以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股权评估报告为准。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下属子公司股权及土地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为优化公司业务结构,聚焦主业发展,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公司将所持新余德天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天工贸”)35%的股权公开挂牌出让,具体转让价格以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股权评估价格为准,同时将所持新余市界水乡面积共为23630.71㎡的土地(土地权证号:赣(2023)新余市不动产权第0011908号、赣(2023)新余市不动产权第 0011910号)公开挂牌出让,具体转让价格以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土地评估价为准。上述德天工贸股权及土地使用权将一并打包出让。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德天工贸情况
1、公司名称:新余德天工贸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502MA35L8XK7C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公园北村新钢街道办
5、法定代表人:宋喻
6、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汽车修理与维护、汽车信息咨询;金属材料加工;五金交电、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消防材料零售;汽油、柴油批发及零售(仅限分支经营);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铁合金、电动汽车、有色金属、金属制品、矿产品、钢材、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水泥制品、石灰及石膏制品、建材、标准件销售;通电桩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新余强力汽车板簧有限公司持股65%;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5%。
9、经营情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德天工贸总资产2736550.20元,负债2916377.00元,净资产-179826.80元,累计利润-1279826.8元。
10、标的股权权属状况说明: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标的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 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新余市界水乡土地情况
1、土地位置:新余市渝水区界水乡
2、土地面积:两宗地共23630.71㎡。其中土地权证(2023)新余市不动产权第0011908号土地面积为21492.82m2;赣(2023)新余市不动产权第0011910号面积为2137.89㎡。
3、标的土地权属状况说明: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本次交易的方式、价格及相关安排
(一)股权及土地转让的方式:按照国有股权及产权转让流程公开挂牌转让。
(二)交易的价格及定价依据:公司对持有的德天工贸35%股权及界水乡土地以挂牌的方式公开进行转让,转让价格以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价为准。本次交易成交价格尚存在不确定性,以后续实际成交价为准。
(三)其他相关安排:根据国有股权转让流程,对公司所持德天工贸35%股权及界水乡土地进行审计、评估,进场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问题。
(四)本次股权及土地转让事项已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组织实施本次股权转让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文本的签署、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等事项,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权转让全部事项办理完毕止。
四、本次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德天工贸35%股权及界水乡土地转让有利于公司优化业务结构,聚焦主业发展,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二)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53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组织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组织机构的议案》。为进一步推进降本增效工作,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对公司原组织架构进行优化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一、二级单位调整
(一)成立法务与合规部,与公司治理部合署办公,撤销法务风控部。
(二)组建成立特钢事业部,将厚板特钢事业部更名为厚板事业部。
二、调整组织机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组织机构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三、调整后的组织机构
■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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