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0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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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杨承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盛向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盛向伟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杨承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盛向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盛向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杨承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盛向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盛向伟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4-057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下午在汇鸿大厦26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承明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形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股权及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度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实施的具体情况,结合经营发展实际,董事会同意对公司2024年度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予以调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清算注销公司三级子公司霍尔果斯汇鸿苏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注销其全资子公司霍尔果斯汇鸿苏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尔果斯公司”)。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霍尔果斯公司提供担保、委托理财、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霍尔果斯公司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本次清算注销霍尔果斯公司不涉及人员安置,不涉及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不产生重大人事变动,不会对公司业务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理所涉子公司清算注销登记等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0月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下午2:30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4-059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作如下修改: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4-058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召开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下午在汇鸿大厦26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并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4-060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白下路91号汇鸿大厦A座26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4日

  至2024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详情请见2024年10月30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其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网络投票登记注意事项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报送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公司其他股东利用交易系统可以直接进行网络投票,不需要提前进行参会登记。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登记地点:汇鸿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南京市白下路91号汇鸿大厦26楼

  邮政编码:210001

  传真:025-84691339

  (三)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异地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于2024年11月13日下午4:30前送达公司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或名称、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住宿费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入场时间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2024年11月14日14:30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将所携带的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予会议工作人员及见证律师,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691002

  传真:025-84691339

  联系人:冯以航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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