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10月30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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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1279         证券简称:金道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8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步锦路689号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金言荣先生主持,以现场会议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短信送达至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8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301279        证券简称:金道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1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年度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注1] 2024年签署金道科技、广脉科技洁美科技等上市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复核滨江集团杭华股份等上市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签署五芳斋卫星化学、洁美科技等上市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复核滨江集团、杭华股份等上市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签署洁美科技、华旺科技、卫星化学等上市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复核滨江集团、杭华股份等上市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

  [注2] 2024年签署金道科技等上市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注3] 2024年,签署维康药业皇马科技金盾股份腾亚精工纽泰格2023年度审计报告,复核金道科技等上市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签署维康药业、皇马科技、长海股份、金盾股份、腾亚精工、万得凯2022年度审计报告,复核金道科技等上市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签署长海股份、皇马科技、金盾股份、蠡湖股份2021年度审计报告,复核金道科技等上市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并签署正式年度审计业务约定书。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其具备执行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具备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得到所有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得到所有监事一致表决通过。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301279         证券简称:金道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9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步锦路689号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徐德良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监事会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短信送达至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8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聘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301279          证券简称:金道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2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4年11月 14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 14 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 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11月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步锦路68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3、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11月 12日上午 9:00-11:30,下午13:30-16: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

  (格式见附件 3)和本人身份证。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或持股凭证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于登记截止日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11月12日下午16: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 字样,邮编:312000),不接受电话登记,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步锦路689号,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唐伟将 联系电话:0575-88262235

  传真:0575-88262235 邮箱:ir@zjjdtech.com

  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 3:《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 30 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279”,投票简称为“金道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和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计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和9:30一

  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一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附件 2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说明: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11月12日16:00之前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具体审议事项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人民币普通股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至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备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 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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