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39 证券简称:振华风光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胡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博学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琼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胡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博学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琼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胡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博学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琼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39 证券简称:振华风光 公告编号:2024-046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14:0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1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孝成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人民币50,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且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含12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将有利于加快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我们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进行了事前核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和能力,执业规范,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符合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服务的相关规定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39 证券简称:振华风光 公告编号:2024-043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减值损失。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为6,933.56万元,其中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992.96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940.6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 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坏账准备。
经测试,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5,992.96万元。
(二) 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①产成品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金额;②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当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时按照成本计量;当材料价格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③持有待售的材料等,可变现净值为市场售价。
经测试,本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940.60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和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对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数6,933.56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2024年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其他说明
2024年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
五、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审计委员会同意通过《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资产及实际经营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39 证券简称:振华风光 公告编号:2024-044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业务资质: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
首席合伙人:谢泽敏。
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160人。
2023年末注册会计师数量:971人。
2023年末从业人员数量:4,001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500人。
2023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5.89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4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46.53 亿元:收费总额 2.41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3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在涉同济堂、昌信农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中,大信所被判分别在15%、1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上述诉讼生效判决已经全部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0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9人次。(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大信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以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5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五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信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我们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进行了事前核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和能力,执业规范,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符合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服务的相关规定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39 证券简称:振华风光 公告编号:2024-041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振华风光”)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包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含12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全权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资产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34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振华风光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6.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49,500,000.00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59,923,588.8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2022年8月2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天运〔2022〕验字第90043号)。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公司募投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当中,基于募集资金需分阶段分项目逐步投入募投项目,故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以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拟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含12个月)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
(四)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含12个月)有效。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资产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不得于用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
3.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时,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包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含12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全权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资产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含12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振华风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以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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