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暂停药品销售的公告(2024年第70号)
经查,湖南贵和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监督检查综合评定结论为不符合要求,存在药品质量安全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自2024年10月23日起对上述企业采取暂停药品销售的风险控制措施。现予以公布。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仓库地址 | 经营范围 | 许可证编号 |
1 | 湖南贵和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电路97号五田物流园倒班房2楼202-207 | 委托湖南康众医药有限公司配送 | 中药饮片(不含罂粟壳)、化学药(不含原料药)、生物制品(不含细胞治疗类生物制品、含血液制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限胰岛素)、中成药、(含冷藏药品、不含冷冻药品) | 湘BA731a00066 |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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