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市场监管报
不正当竞争和关税制裁使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面临严重的“内忧外患”。不仅降低资源配置效率,也导致产能过剩,时间长了将降低研发投入并损害技术创新。
为遏制我国新能源汽车业发展,2024年9月9日,欧盟委员会调整了从中国进口的纯电动汽车(BEV)征收的临时反补贴税,其中上汽集团关税经下调仍有35.3%。2024年9月13日,美国也将我国新能源汽车的关税提高100%。随着外部环境的日益恶化,我国汽车行业应更加重视内部团结,进行有序竞争,而不是大打价格战和营销战,甚至采取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诋毁竞争对手商业信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造成国内产业内耗严重的情况。
新质生产力的发展需要创造适宜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以激发企业创新能力。《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完善推动新能源等战略性产业发展政策和治理体系,以及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虽然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已连续9年位居全球第一,但新能源汽车业的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并不匹配我国产业发展进程。针对部分自媒体的刻意抹黑,我国车企无法进行有效维权;针对其他车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请求法律救济也很困难。背后的原因不仅在于缺乏明确的认定标准,也在于部分执法机构的重视程度不够和监管能力不足,导致新能源汽车业的监管缺位,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难以及时介入。
鉴于日益复杂的国际形势和国内竞争态势,监管部门应采取更坚定态度和更有效手段完善新能源汽车业反不正当竞争治理体系。一方面,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协同行业主管部门,推动不正当竞争行为治理。各部门要加强部门协作,建立技术会商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机制,提升监管能力并加大监管力度,针对部分造成严重社会损害的舆情进行主动调查并及时通报说明,保护企业商业信誉,有效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另一方面,除重视新能源企业的缺陷识别和技术研判外,市场监管部门应当继续强化汽车等民生领域监管执法。针对新能源汽车业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以及通过诋毁竞争对手等典型不正当竞争行为采取专项行动,配合“你拍我查”行动,加大对企业品牌的保护力度,通过及时惩处遏制商业诋毁。同时,也要规范新能源车企宣传,通过约谈等方式引导企业规范经营、创新发展,逐步引导车企将重心转向技术研发,促进产业升级。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顾男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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