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 公告编号:临2024-065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牙星分公司
一号井复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大事项概述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九集团”)所属牙星分公司一号井于2024年8月30日发生了一起安全事故,五九集团于当日主动对牙星分公司一号井采取停产措施,开展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有关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9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牙星分公司一号井安全事故停产的公告》(编号:临2024-063)。
二、进展情况
上述事项发生后,五九集团牙星分公司一号井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了停产整顿方案,制定落实管控措施,组织了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和机电运输专业隐患排查治理,并积极稳妥完成了事故善后工作。
牙克石市应急管理局于近日向五九集团下发了《关于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牙星分公司一号井恢复生产的批示》,结合对牙星分公司一号井的复产验收结果,牙克石市应急管理局原则同意牙星分公司一号井恢复生产。牙星分公司一号井于2024年10月11日中午开始恢复生产。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事故导致五九集团牙星分公司一号井自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10月11日停产,对五九集团的直接经济损失约6644万元,按照持股比例预计影响本公司净利润减少约3388.44万元。本次事故对五九集团生产经营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公司将通过后续的生产调整尽力减少本次事故导致的经济损失。
以上,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 公告编号:临2024-066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今日接到第一大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和升”)函告,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了质押登记,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本次质押用于关联公司生产经营
本次质押不担负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和升创展食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和升”)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
3、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第一大股东大连和升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和升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79.67%,其他说明如下:
(1)本次质押用于满足关联公司生产经营,并非用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
(2)上述股东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没有到期的质押股份。
(3)上述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公司与股东的经营独立分开,上述股东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没有影响。
(5)上述股东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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