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张庭铭 蒋京洲
家中独子出走30年,一直未与家里联系,没有赡养父母,父母去世后却想继承遗产?近日,上海高院发布了这样一起案件。
法院调查发现,当年小张与父母吵架离家出走后,小张的父亲大张和母亲大林也曾报警积极寻找,始终未果。这期间,大张的弟弟(即是小张的叔叔)对兄嫂多有照顾。从日常生活事宜到带兄嫂出门旅游,再到生病送医,常常是大张的弟弟协助、陪伴并垫付费用。
小张的母亲去世后,大张晚年更加孤独。因儿子长时间下落不明,小张的父亲在2021年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小张死亡。
没想到小张却在此后出现了。大张多次恳求父子见面,但小张始终坚决不见面。2023年,大张去世,大张的弟弟处理了哥哥的身后事,并主动联系小张,希望由其出面一起处理大张的骨灰落葬事宜,小张亦未予理睬。小张还以其父亲唯一法定继承人的身份,领取了大张名下的部分银行存单。
后来,大张的弟弟起诉至人民法院,对大张名下遗产申请财产保全,并要求剥夺小张的继承权,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小张不同意叔叔的诉讼请求,提出自己只是和父母联系少,未构成遗弃,且父亲身体硬朗、经济独立,无需依靠他人生活。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小张作为家中独子,30多年来对父母没有任何经济和精神赡养,其行为构成遗弃,依法应丧失继承权。鉴于大张的另外几名兄弟姐妹放弃继承权,大张的遗产全部归大张的弟弟继承。
小张作为家中独子为什么却不能继承父母的遗产?为啥遗产最后是由大张的弟弟来继承?为此,四川在线记者邀请到了四川瀛领禾石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首鑫来告诉你背后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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