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3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10元/股(含)。本次回购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股份的报告书》(2024-088)。
二、股份回购实施进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通过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18,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本次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8.1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99元/股,总成交金额为人民币4,999,361.17元(不含交易税费)。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2)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并在回购期间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2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提前归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28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1)。
2024年2月26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万元人民币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27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提前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2024年10月9日,公司将用于剩余补充流动资金的9,000万元人民币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超过董事会审议的使用期限(到期日为2024年12月26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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