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证券日报网
本报记者 马宇薇
9月27日晚间,吉林高速发布收购报告书,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吉林省国资委”)。
收购报告书显示,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按照吉林省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及省属国有企业布局优化和重组整合攻坚的部署,吉林省人民政府决定对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高集团”)解除与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的委托监管关系,由吉林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
具体来看,本次变更前,吉高集团由吉林省国资委委托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履行出资人职责,吉高集团持有吉林高速10.28亿股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54.35%。本次变更后,吉林省国资委成为吉林高速的实际控制人,持有吉高集团100%股权,吉高集团持有吉林高速的股权未发生变化。
吉林高速系吉林省唯一一家从事高速公路、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投资、经营和管理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收费公路的投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
中国企业联合会特约高级研究员刘兴国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吉林高速从吉林省交通运输厅转隶于吉林省国资委,由吉林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责任,是地方国资委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改革举措。集中统一监管,既有助于加强对国有资本的专业化监管,也有助于吉林省国资委统筹谋划省属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有助于更好推动吉林高速提质增效发展。”
2024年,地方国资委入主上市公司热情不减。据Wind数据,截至9月27日,今年以来已有89家上市公司变更实际控制人,其中18家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从个人或无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地方国资委或者地方政府部门。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研究员吴刚梁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地方国资委入主上市公司,一方面可以提高国有资产的证券化率;另一方面,通过并购重组,可以较快地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化国有资本布局。”
对于未来发展战略及目标,吉林高速此前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做优、做强、做大吉林高速促进吉林综合交通运输先行发展”是公司目前的发展战略,“促进吉林省现代综合交通运输先行发展”是吉林高速战略规划的战略愿景。公司将充分考虑吉林省高速公路行业整体发展战略,强化科技创新对产业发展的支撑,集中优质资源合力推进技术更新,在相关领域深度探索有所作为,充分激发公司创新活力,努力实现公司多元化发展。
(编辑 乔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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