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临时)(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书面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议案,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经理层成员〈2024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同意以下事项:
1、聘任李媚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2、免去洪伟南先生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职务。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委派董事的议案》,同意以下事项:
1、同意委派王团琴女士担任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自王团琴女士履职之日起,胡济荣先生不再担任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2、同意委派林琳女士担任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自林琳女士履职之日起,郭永青女士不再担任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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