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4-095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9月26日下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德强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的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评估报告复核说明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原聘审计机构及备考审阅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为保证本次交易顺利推进,公司新聘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及备考审阅机构。
就本次交易,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就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复核并出具了复核说明。董事会批准前述相关文件用于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作为向监管部门提交的申报材料。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3.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
4. 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就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并出具的复核说明。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4-096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9月26日下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任华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评估报告复核说明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原聘审计机构及备考审阅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为保证本次交易顺利推进,公司新聘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及备考审阅机构。
就本次交易,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就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复核并出具了复核说明。董事会批准前述相关文件用于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作为向监管部门提交的申报材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4-097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参股子公司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控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次重组已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报送了相关申报材料。
由于本次重组的原聘审计机构及备考审阅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限制业务活动并被证券交易所给予六个月不受理其出具的证券业务和证券服务业务相关文件的处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第五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深交所对本次重组中止审核。
为保证本次交易顺利推进,公司新聘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及备考审阅机构,并已完成相关审计/审阅工作,上述影响已消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向深交所提交了恢复审核的申请。
本次重组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能否获得审核通过与注册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根据本次重组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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