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天下秀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广告”)、天下秀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下秀广告”)均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90,000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累计提供且尚在存续期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90,500万元(不同担保主体对同一被担保主体的融资事项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69%。其中,公司为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60,500万元,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业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上述担保均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事项概述
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事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广告、天下秀广告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北京分行”)签署了《授信协议》,约定在授信期间内,公司及北京广告、天下秀广告共享总额为人民币4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至2025年9月23日届满。同时,公司与招商银行北京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约定公司为北京广告、天下秀广告在《授信协议》项下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4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北京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北京广告向民生北京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本次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40,000万元,该额度授信期限至2025年9月19日届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亦庄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天下秀广告向广发银行亦庄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本次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该额度授信期限至2025年6月6日届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2日、2024年5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3日、2024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担保的金额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提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担保对象1:北京天下秀广告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西五街5号G座1层101
法定代表人:梁京辉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广告信息咨询;展览服务;经济贸易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技术推广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餐饮服务(仅限地上经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餐饮服务(仅限地上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担保对象2:天下秀广告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北海市四川路356号北海软件园3幢5层002号(北海高新区)
法定代表人:李檬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平面设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数字技术服务;图文设计制作;专业设计服务;通信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经营状况
被担保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关联关系
被担保方均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招商银行北京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本次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40,000万元。
4.保证期间:自《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即《授信协议》)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包含展期、延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5.担保业务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人民币40,000万元及利息(包括逾期罚息和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和债权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二)公司与民生北京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本次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40,000万元。
4.保证期间:自《最高额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即《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包含展期、延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5.担保业务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人民币40,000万元及利息(包括逾期罚息和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和债权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三)公司与广发银行亦庄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本次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10,000万元。
4.保证期间:自《最高额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即《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包含展期、延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5.担保业务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人民币10,000万元及利息(包括逾期罚息和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和债权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累计提供且尚在存续期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90,500万元(不同担保主体对同一被担保主体的融资事项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69%。其中,公司为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60,500万元,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业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
特此公告。
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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