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2024年09月20日 12:06 兵团日报

转自:新疆日报

  □新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要通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解放思想、勇于创新,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更好调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抓改革、促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关键是要把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好、建设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持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着力解决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要通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解放思想、勇于创新,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更好调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抓改革、促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干部人事制度对干部队伍建设具有导向、规范的作用

  干部人事制度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其对干部队伍建设的保驾护航作用。干部人事制度由国家法定的权威部门和机构按照严格的程序制定而成,以成文的形式和明确、公开的方式规定规范干部的各项工作,旨在通过规范化管理,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确保干部工作的高效运行。

  干部人事制度是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在干部人事管理中都应共同遵守的规章和条款,具有权威性、强制性和客观性等特征,对党的干部队伍建设具有导向、规范的作用。干部人事制度的权威性、强制性,决定了必须按照规定和相关法律对违法乱纪行为进行处理,体现出制度的管理约束作用。干部人事制度的客观性,决定了干部队伍建设的相关条款和规定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避免以权谋私、任人唯亲、违法乱纪等现象的出现。

  制度是决定因素,只有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充分利用制度的客观性、稳定性、长期性等有利因素,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人事制度的内在要求

  科学的干部人事制度有利于实现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层次管理,能够克服权力过分集中、家长制等各种特权现象,防止无章可循、权责不明的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保证在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培训、交流、监督等各个环节上都能够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制度上保证大量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克服和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高干部的责任感、事业心,建设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

  当前,结合干部队伍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必须与时俱进改革现行干部人事制度中的弊端。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那样,“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得以深化”“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又会产生,制度总是需要不断完善,因而改革既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仅关乎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也是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必然选择。通过深化改革,建立一套科学的干部人事制度,以确保选拔出的干部具备坚定的政治信念、勇于担当的品格、锐意改革的时代精神、务实的工作态度以及清正廉洁的品质,可以推动干部队伍在思想观念、能力素质、工作作风等方面实现质的飞跃,从而更好地适应和引领现代化建设。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鲜明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大力选拔政治过硬、敢于担当、锐意改革、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着力解决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

  第一,要鲜明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一是严把政治关,选用对党忠诚、政治过硬的干部。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首要标准,确保把具有强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政治上站得稳、靠得住、过得硬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二是坚持事业为上,选用敢于负责、敢于担当的干部。以事业为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乡村振兴第一线、改革发展主战场、服务群众最前沿,真正把敢于负责、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三是注重群众公认,选用踏实肯干、实绩突出的干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走好群众路线,把长期扎根基层埋头苦干、默默奉献、业绩突出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四是突出时代需求,选用善于创新、锐意改革的干部。要聚焦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让善于推动改革发展的人“上”、不会推动改革发展的人“让”、阻碍改革发展的人“下”。五是持续正风肃纪,选用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干部。把清正廉洁要求贯彻落实到选用干部工作的全过程,切实将严于律己、干净干事、清正廉洁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第二,要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一是加强干部正确政绩观教育。加强党性教育,创新培训形式,提高学习实效,切实筑牢防范“政绩冲动症”的堤坝。二是坚持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健全完善精准有效的知事识人体系,注重在重大斗争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做深做实干部政治素质考察,细化政绩观偏差主要问题清单,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三是改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完善差异化的综合绩效考评体系,坚持显绩、潜绩一起考,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结合起来,做好考核后半篇文章。四是发挥管理监督的刚性约束作用。健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变动交接制度,建立健全政绩观偏差问题倒查机制,完善政治监督路径,做深做实政治监督,深化日常管理监督,坚持监督问效从严,加大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单位主要领导管理监督,织密干部监督网络,整合资源,增强合力,引导干部真出业绩、出真业绩。

  第三,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一是把日常了解与综合研判贯通起来,全方位了解,拓宽识人面。当面谈、一线看、侧面察,把对干部日常了解实化、细化、具体化,作为评判认定的基础性、关键性环节。把严政治标准,考严政德政绩,常态长效开展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坚持从整体看个体、从过去看未来、从小事看大节、从民意看表现,实化细化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贯通各类监督考核,共享干部监督考核信息成果。二是把精准认定和规范实施衔接起来。突出精准定标,明确“下”的评判标准,鲜明亮出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提出具体的量化指标;规范“下”的工作程序,规范分析研判、核实认定、提出建议、组织决定、谈话提醒、按有关规定履行任免的完整程序;把握“下”的方式方法,将留用观察、停职处理作为“下得去”的预备措施,与平职调整、转任职级、免职降职等组成“梯次过渡”机制,对表现欠佳但暂不需要调整的采取留用观察或停职处理,对提升显著的继续履职,对无法胜任现职的采取其他“下”的方式,构建平滑过渡的“下”的方式体系;三是把教育约束与激励关怀结合起来,构建干部工作跟踪管理闭环。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加强干部“下”的后续管理,认真做好“下”的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教育管理、谈心交流的作用,有效解决“下”后干部精神压力大、思想易波动等实际情况,完善稳妥使用政策措施,形成能上能下的良性循环。

  第四,健全常态化培训特别是基本培训机制。把组织需求、岗位需求、干部需求有机统一起来,更加精准制定培训规划,对应训对象进行全面摸底、精准测算,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全面覆盖;更加科学设计培训班次,统筹安排专题培训、集中轮训、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在职培训,完善组织调训机制,避免多头调训和重复培训;更加着力完善学制周期,探索长短结合、线上线下结合、分段分期的灵活办班方式,切实解决工学矛盾。基本培训做到因材施教,分层级分领域分专题开展培训,力求精准施训,形成“带着问题来—围绕问题学—回去怎么干”的培训闭环。

  (执笔:新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陈君 助理研究员 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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