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停止台湾农产品的“零关税”政策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停止台湾农产品的“零关税”政策
2024年09月18日 21:48 媒体滚动

相关农产品进口关税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9月18日消息,台湾地区单方面对大陆产品出口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等措施,严重阻碍两岸经贸合作。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日发布公告,自2024年9月25日起,停止执行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鲜水果、蔬菜、水产品等34项农产品免征进口关税政策,相关农产品进口关税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停止执行对部分原产于台湾地区的农产品免征关税政策的公告》,新关税9月25日开始执行后,《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大陆对15种原产台湾地区的进口水果实行零关税的通知》(税委会〔2005〕25号)、《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大陆对部分原产于台湾地区的进口农产品免征进口关税的通知》(税委会〔2007〕3号)和《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明确对台免税农产品税号范围的通知》(税委会〔2011〕28号)同时废止。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7X24小时

  • 09-25 强邦新材 001279 --
  • 09-19 长联科技 301618 21.12
  • 09-18 铜冠矿建 920019 4.33
  • 09-13 无线传媒 301551 9.4
  • 09-13 合合信息 688615 55.18
  •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