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陈行 通讯员 粤消宣)日前,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联合发布消费提示指出,近年来,一些不法生产经营者以“特供酒”为噱头进行宣传和营销,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应正确看待酒类宣传,警惕“特供”陷阱。
消费提示表明,所谓“特供酒”,即在酒类商品的标签、说明书、包装、广告、宣传物品上印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容易让消费者产生高品质和稀有的错觉。实际上,所谓“特供酒”“专供酒”“内供酒”等都属于违法商品,往往是将小酒厂、小作坊生产的、成本低廉的白酒,经过包装,进行虚假宣传。
为逃避相关部门监管,此类产品一般不会在正规平台或店铺售卖,往往会通过社交网络或线下小商铺进行销售。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提到,消费者在购买酒类商品时,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并向商家索取票据,一旦发现非法宣传、制售“特供酒”,要坚决抵制并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提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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