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张鸿杰)“楼下有人将住宅当作充电宝仓库,不知道会不会起火,真的很担心哪天会爆炸。”“每次乘电梯都看见有人拿着大堆充电宝进电梯,太危险了,这关系到一栋楼100多户的人身安全,实在让人忧心。”9月11日,贵阳市云岩区万科麓山C2栋几位业主向记者反映,有人将大量充电宝存放在住宅内。
接到反映后,记者到该住宅进行了实地探访。在居民的指引下,记者来到万科麓山C2栋12楼,门口挂着“晴空科技咨询服务工作室”牌子的住户门前。进入门内,记者发现几个房间内堆满了充电宝,有些甚至还未拆封,有3名工作人员,其中两人正在搬动充电宝。
为何要在居民楼内存放这么多充电宝?面对记者提出的疑问,一名工作人员在联系他们的负责人后回应称,该住宅是公司老板的房子,并建议记者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如果收到撤离通知,他们会将所有充电宝搬走。
物业管理方表示,他们之前已经注意到该情况并找到业主向其说明利害关系,同时联系了相关部门。相关部门现场查看后回复物业,该工作室持有营业执照,住户的电费并未出现异常增加,表明这些充电宝并未进行充电。
随后,记者拨打了消防部门热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虽然国家没有将充电宝明确列为易燃易爆品,但充电宝大多采用锂电池,确实存在易燃、易爆的隐患。
“居住区原则上不能用于商业活动,如果要改变用途,必须获得本栋楼80%业主的签字同意。”该栋楼的居民纷纷向记者表示,此前并未接到有关该住宅将用于商业活动的通知。“我们这是高层住宅,住了100多户人,充电宝有自燃的可能,安全隐患很大。这房子是自住的,不能当作经营场所。希望他们将充电宝搬走。”
9月12日,记者将情况反映至云岩区工商局,该部门承诺将与金鸭市场监管局共同核查该工作室的营业执照。
9月13日,记者接到市场监管局的反馈,称他们已上门与业主沟通,业主承诺将在本月内将所有充电宝搬离住宅。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79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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