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新型工业园信息大道12号公司10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白小青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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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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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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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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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2、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关联股东李辉、张建荣对议案1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钱俊婷律师、李彤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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