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8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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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26,778,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财政部于2022年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对首次执行日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比较报表及累积影响数进行了追溯调整。

  2、2023年半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数已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规定进行重述。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6名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1.25万股限制性股票。该事项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证券代码:000913         证券简称:钱江摩托        公告编号:2024-043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根据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9,198,157.47元,期末合并未分配利润为1,678,971,645.67元:2024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41,619,963.04元,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54,090,584.12元。

  基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为积极回报广大股东,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拟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因激励对象离职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后为基数,按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除上述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外,如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可转债转股、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变动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公司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在保证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拟定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7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时,该方案严格遵循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同意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13           证券简称:钱江摩托         公告编号:2024-044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对截止2024年6月30日的应收款项、存货等进行全面的清查,对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根据清查结果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止2024年6月30日的应收款项、存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5,075.6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半年度对应收款项、存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5,075.61万元,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本公司税前利润影响额为 -5,075.61万元。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遵循了谨慎性原则,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13               证券简称:钱江摩托              公告编号:2024-045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专项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有关规定,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就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说明: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73号)核准,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8,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7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04,6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447,169.79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7,152,830.21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58,00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439,152,830.21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大信验字[2023]第31-00005号《验资报告》。

  (二)2024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24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支出0.08万元,利息收入0.12万元,截止2024年6月

  30日,公司剩余募集资金113.97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于2023年2月3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萧山分行”)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上述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及时、准确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五、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4年8月27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0913             证券简称:钱江摩托            公告编号:2024-046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2名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0.75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一)2022年5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二)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6月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任何异议或不良反馈。

  2022年6月3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三)2022年6月23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四)2022年6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在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五)2022年6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确定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6月30日,向160名激励对象授予1539.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六)2022年7月12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七)2023年6月2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6月21日,向16名激励对象授予47.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八)2023年7月5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一)回购注销原因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上官宇俊、颜康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因公司工作安排原因发生调动、组织架构调整、裁员等原因离职且不存在绩效不合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在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激励对象因除上述原因之外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在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激励对象因退休离职不再在公司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在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二)回购注销数量

  鉴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上官宇俊、颜康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0.75万股。

  (三)回购价格及调整

  1、调整原因

  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披露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27,191,000剔除已回购股份41.25万股后的526,778,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元人民币现金。前述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5月23日实施完毕。

  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派息后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3、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本次调整后回购价格=调整前价格(5.69元/股)-2023年度每股派息额(0.40元/股)=5.29元/股。

  4、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拟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因激励对象离职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后为基数,按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前述权益分派尚需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

  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做相应的调整。上官宇俊、颜康因离职而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参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故本次回购价格为5.29元/股。

  本次回购情况如下:

  ■

  (四)回购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本次拟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56.8675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526,778,500股减至526,671,000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同意回购注销10.75万股限制性股票。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公司已就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并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并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因本次回购注销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需履行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的相关法定程序;

  (二)公司本次回购价格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事由、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13         证券简称:钱江摩托        公告编号:2024-047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参会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温岭经济开发区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本次会议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明书、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但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身份证、股东帐户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复印件。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6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3:00一15:00。

  3、登记地点:浙江温岭经济开发区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于登记和表决时提交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人的在股权登记日的持股证明、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电话:0576-86192111

  (2)传真:0576-86139081

  (3)联系人:王海斌、林慧梅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13”,投票简称为“钱摩投票”。

  2.本次会议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3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于2024年9月13日14时30分召开的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代为行使以下表决权。

  ■

  注: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请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是 □ 否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有股数:                             股东代码: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                             授权日期:

  证券代码:000913               证券简称:钱江摩托              公告编号:2024-048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 号》(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 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 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企业是否有行使上述权利的主观可能性,并不影响负债的流动性划分。对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一财务报表列报》非流动负债划分条件的负债,即使企业有意图或者计划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含一年,下同)提前清偿该负债,或者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已提前清偿该负债,该负债仍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

  2、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一财务报表列报》第十九条(四)对该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应当区别以下情况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具有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

  (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才对该契约条件的遵循情况进行评估(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基于资产负债表日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进而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

  (2)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基于资产负债表日之后 6 个月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不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一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

  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该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二)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准则解释第 17 号》所称供应商融资安排(又称供应链融资、应付账款融资或反向保理安排,下同)应当具有下列特征: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仅为企业提供信用增级的安排(如用作担保的信用证等财务担保)以及企业用于直接与供应商结算应付账款的工具(如信用卡)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

  (三)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租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执行新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13         证券简称:钱江摩托        公告编号:2024-040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7日以电话、微信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志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24年8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4年度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9,198,157.47元,期末合并未分配利润为1,678,971,645.67元:2024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41,619,963.04元,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54,090,584.12元。

  基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为积极回报广大股东,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拟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因激励对象离职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后为基数,按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除上述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外,如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可转债转股、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变动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清查结果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对应收款项、存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5,075.61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4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于2024年8月28日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5)。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需对上述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75万股回购注销,回购金额56.8675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名对象离职,对上述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75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从526,778,500元减少至526,671,000元,公司股本将从526,778,500股减少至526,671,000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详细内容见于2024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情况详见于2024年8月28日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7)。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13               证券简称:钱江摩托              公告编号:2024-041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7日以邮件、微信及电话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24年8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9,198,157.47元,期末合并未分配利润为1,678,971,645.67元:2024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41,619,963.04元,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54,090,584.12元。

  基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为积极回报广大股东,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拟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因激励对象离职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后为基数,按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除上述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外,如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可转债转股、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变动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时,该方案严格遵循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清查结果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对应收款项、存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5,075.61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见于2024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见于2024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同意回购注销10.75万股限制性股票。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4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黄围,女,198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法学硕士学位。历任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务经理、浙江铭岛铝业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荷马有限公司法务部部长。现任吉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法务合规部副总经理。

  黄围女士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黄围女士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原凌云,女,1981年1月出生,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2005年6月10日加入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任吉利科技集团财务部总经理。

  原凌云女士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原凌云女士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0913                证券简称:钱江摩托                公告编号:2024-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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