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基本情况
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2、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3、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二、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0,208.39万元(包括主营业务收入46,555.03万元、其他业务收入433.32万元、利息收入936.85万元、已赚担保费287.87万元、手续费及佣金收入1,995.32万元),同比下降13.68%。物业租赁及管理方面,物业租赁及管理实现收入29,628.92万元,同比增长7.38%,主要系租金水平略有回升;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方面,实现销售3,681.33万元,同比下降76.10%,主要系成都二期项目等销售减少所致;商品销售及服务方面,实现产业供应链商贸等业务收入1,540.24万元,同比下降43.27%;金融服务方面,实现收入11,022.01万元,同比增长29.66%;健康医疗业务方面,持续强化医疗服务质量,积极打造优质服务品牌,实现收入3,116.82万元,同比增长20.26%。
报告期内营业成本同比下降6.10%,主要系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减少,结转销售成本相应减少所致;销售费用同比增长4.13%,管理费用同比增长1.09%。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1,570.51万元,同比下降37.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29.94万元,同比下降45.92%。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林晓琴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4-022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进行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拟在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银行”)办理存款、理财产品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扩大金融业务基础。上述业务中,存款、理财产品形成的存款单日余额上限不超过2亿元,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额度不超过10亿元,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金额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实际需要来合理确定。以上额度适用期限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三年。
(二)关联方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宁皮革时尚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7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宁中国皮革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30%股权)持有嘉兴银行7.1814%的股权,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乔欣女士担任嘉兴银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嘉兴银行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决策程序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9名董事一致表决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的表决意见,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四)该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无需相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时间:1998年9月9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昌盛南路1001号
法定代表人:林斌
注册资本:1,925,479,000元
经营范围:人民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存贷款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嘉兴银行是嘉兴市第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原名嘉兴市商业银行,2009年12月更名为嘉兴银行。总行内设28个部门,下辖96家分支机构,员工2,215人,并主发起设立2家村镇银行。嘉兴银行现有股东中,包括法人股东28户及自然人股东48户。持股比例占5%以上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
截至2023年末,嘉兴银行资产总额1,672.00亿元,负债总额1,544.04亿元,净资产127.96亿元,营业收入37.98亿元,净利润12.70亿元;资本充足率14.08%,核心资本充足率10.24%;不良贷款率为0.79%;拨备覆盖率583.76%。各项经营指标保持稳健增长。
(二)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宁皮革时尚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7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宁中国皮革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30%股权)持有嘉兴银行7.1814%的股权,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乔欣女士担任嘉兴银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嘉兴银行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经查询,嘉兴银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拟在嘉兴银行办理存款、理财产品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上述存款、理财产品形成的存款单日余额上限不超过2亿元,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额度不超过10亿元,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金额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实际需要来合理确定。
以上额度适用期限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三年。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交易以国家规定为基础,按照公平、合理、公允和市场化原则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也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本次交易事项不存在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人占用资金等情形。上述交易后,公司未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公司保持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在人员、资产、财产上分开独立。
六、交易事项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嘉兴银行是一家依法设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经营状况良好,不良贷款率低,公司资金安全具有较大保障。本次交易有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加强与嘉兴银行的长期合作关系,扩大金融业务基础,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的金融支持。
本次关联交易是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与嘉兴银行发生的存款、理财产品业务余额为3,058.04万元,用信业务余额为49,816.18万元。
八、本次关联交易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2024年8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的表决意见,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在嘉兴银行开展存款、理财产品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有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加强与嘉兴银行的长期战略合作关系,扩大金融业务基础,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的金融支持。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有偿、自愿、平等的商业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将《关于与关联方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决议程序
2024年8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9名董事一致同意了上述议案。
九、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4-023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康复医院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海宁皮城康复医院有限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为186.81%,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海宁皮革城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康产业公司”)与海宁市康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宁公司”)共同投资成立了海宁皮革城康复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复医疗”),其中健康产业公司持股比例为63.95%;康宁公司持股比例为36.05%。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健康产业公司为康复医疗之全资子公司海宁皮城康复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复医院”)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康复医院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健康产业公司按照63.95%的实际出资比例提供相应担保额度,期限两年。现该项担保已到期,根据康复医院后续业务发展需要,健康产业公司拟继续为其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健康产业公司按照63.95%的实际出资比例提供相应担保额度,期限两年。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康复医院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其提供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担保,并授权董事长在此额度内决定和签署相关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担保事项尚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宁皮城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05月12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海宁市经济开发区袜业园区硖仲路300号
法定代表人:许萍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养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海宁皮革城康复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康复医院100%的股权。康复医疗股东方为健康产业公司和康宁公司,其中健康产业公司持有其63.95%的股份,康宁公司持有其36.05%的股份。康宁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及董事会、管理层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与本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的交易。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康复医院资产总额40,217,207.1元,负债总额76,732,364.25元,净资产-36,515,157.15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7,910,075.19元,利润总额1,001,477.42元,净利润1,001,477.42元。上述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2024年6月30日,康复医院资产总额39,779,660.64元,负债总额74,312,610.18元,净资产-34,532,949.54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1,596,846.51元,利润总额1,982,207.61元,净利润1,982,207.61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纳税信用评定等级(A)级。
经查证,康复医院信用情况不存在异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两年。
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康复医疗股东健康产业公司和康宁公司分别按照63.95%和36.05%的实际出资比例提供相应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康复医院自成立以来持续优化核心管理团,不断拓展营收增长点,现已形成以神经康复、骨关节康复、疼痛康复为基础,重症康复为重点,儿童康复为补充,高压氧治疗为特色的综合康复模式,经营业绩逐年提升,趋势向好。2023年度和2024年半年度康复医院营业收入均实现稳步增长。
健康产业公司拟为康复医院提供两年的担保事项,是康复医院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康复医院筹措资金、开展业务,是其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健康产业公司为康复医院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康复医院小股东康宁公司对康复医院未来发展前景也充满信心,将为康复医院以实际出资比例提供担保。因此,同意健康产业公司为康复医院的授信申请提供担保,并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该项担保不存在与《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况;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0,639.5万元(含本次担保),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799.39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45%。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4-024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参股公司
(荟宁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武汉海潮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潮公司”)拟向参股公司武汉荟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荟宁公司”)按照49%的实际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1.3亿元,期限三年,财务资助利率结合荟宁公司的经营能力等综合考虑,同时根据银行相应期间贷款利率进行合理调整。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
3.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根据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潮公司按照49%的实际出资比例向参股公司荟宁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1亿元,期限三年,并按不低于6%的年利率向其收取资金占用费。现根据荟宁公司后续业务发展需要,海潮公司拟按照49%的实际出资比例为荟宁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1.3亿元,期限三年,为保证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财务资助利率结合荟宁公司的经营能力等综合考虑,同时根据银行相应期间贷款利率进行合理调整。同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海潮公司为荟宁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失效。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参股公司(荟宁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为荟宁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协议尚未签署。本次财务资助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荟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11月27日
注册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与四新大道交汇处西南角武汉银河商业综合体一期4层4A6-7室
法定代表人:张长伟
注册资本:3,000万元
经营范围:商业运营管理;企业管理;市场调查;房地产信息咨询 ;房屋出租;日用百货、纺织品、服装、鞋帽、钟表、眼镜、化妆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珠宝首饰、电脑、通讯产品(不含无线发射装置及卫星地面接收装置)、数码产品批发、零售;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电子设备租赁;机动车充电销售;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荟宁公司系海潮公司和曲水世纪金源方圆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海潮公司出资额为人民币1,470万元,持股比例49%;曲水世纪金源方圆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为人民币1,530万元,持股比例51%。荟宁公司、曲水世纪金源方圆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及董事会、管理层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与本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的交易。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荟宁公司资产总额504,875,844.05元,负债总额494,015,903.6元,净资产10,859,940.45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5,067,026.82元,利润总额-13,239,074.31元,净利润-13,239,074.31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2024年6月30日,荟宁公司资产总额547,585,768.66元,负债总额552,610,964.83元,净资产-5,025,196.17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9,468,730.95元,利润总额-15,885,136.62元,净利润-15,885,136.62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纳税信用评定等级B级。
经查证,荟宁公司信用情况不存在异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及海潮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对荟宁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5,179.57万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风险防范措施
1、荟宁公司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向其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
2、荟宁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公司派出2名;并委派财务等关键岗位人员,主导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3、公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对被资助对象的风险监控,强化对荟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密切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加强对其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
四、董事会意见
“武汉.方圆荟”(原武汉海宁皮革城)项目由荟宁公司进行开发运营,此次财务资助主要用于“武汉.方圆荟”市场商业综合体工程改造及日常运营等,以促进后续项目顺利开展,提升其自身经营能力,是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外,荟宁公司其他股东以其持股股份同比例向其提供财务资助。因此,同意海潮公司为参股公司荟宁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荟宁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参股公司,为其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其业务发展。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累计对外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11,743.43万元(含本次财务资助),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40%;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11,743.43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4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财务资助无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七、其他
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就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4-025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参股公司
(鸿翔莱运)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海宁中国皮革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拟向参股公司成都鸿翔莱运文体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翔莱运”)按照21%的实际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6,000万元,期限两年,财务资助利率结合鸿翔莱运的经营能力等综合考虑,同时根据银行相应期间贷款利率进行合理调整。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
3.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根据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公司按照21%的实际出资比例向参股公司鸿翔莱运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1亿元,期限两年,并按不低于8%的年利率向其收取资金占用费。现该项财务资助已到期,根据鸿翔莱运后续业务发展需要,投资公司拟继续向其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期限两年,为保证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财务资助利率结合鸿翔莱运的经营能力等综合考虑,同时根据银行相应期间贷款利率进行合理调整。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参股公司(鸿翔莱运)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为鸿翔莱运提供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协议尚未签署。本次财务资助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鸿翔莱运文体产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12月16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斑竹园镇北星大道二段877号1栋1层002号
法定代表人:陆雪荣
注册资本:1亿元
经营范围:体育文化推广服务;文体产业项目的策划、咨询服务;旅游项目策划、咨询服务;组织文体艺术交流活动;物业管理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
股权结构:鸿翔房地产有限公司出资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持股比例50%;浙江恒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额为人民币1,400万元,持股比例14%;万向信托股份公司出资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持股比例15%;投资公司出资额为人民币2,100万元,持股比例21%。鸿翔莱运、鸿翔房地产有限公司、浙江恒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万向信托股份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及董事会、管理层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与本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的交易。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976,564,650.32元,负债总额956,337,152.37元,净资产20,227,497.95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4,390,957.25元,利润总额-41,613,942.26元,净利润-46,832,461.32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2024年6月30日,资产总额1,084,432,933.51元,负债总额1,086,206,495.81元,净资产-1,773,562.3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1,821.63元,利润总额-18,045,284.75元,净利润-22,001,060.25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纳税信用评定等级B级。
经查证,鸿翔莱运信用情况不存在异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及投资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对鸿翔莱运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4,817.64万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风险防范措施
1、鸿翔莱运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向其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
2、鸿翔莱运董事会由4名董事组成,公司派出1名;并委派财务等关键岗位人员,主导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3、公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对被资助对象的风险监控,强化对鸿翔莱运的日常经营管理,密切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加强对其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
四、董事会意见
成都海宁皮革城二期万朵城文商体旅综合体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与鸿翔莱运合作开发建设,此次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满足鸿翔莱运项目开发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后续项目顺利开展,提升其自身经营能力,是其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外,鸿翔莱运其他股东以其持股股份同比例向其提供财务资助。因此,同意投资公司为参股公司鸿翔莱运继续提供财务资助。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鸿翔莱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参股公司,为其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其业务发展。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累计对外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11,743.43万元(含本次财务资助),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40%;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11,743.43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4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财务资助无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七、其他
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就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4-026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4、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海宁市海州西路201号皮革城大厦19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出席人员:
(1)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9月6日。即截止2024年9月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到会,可书面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编码
■
以上议案1.00至议案4.00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说明
以上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应当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通过。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参与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9月10日下午16: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24年9月10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4:00一16:00;
6、登记地点:浙江省海宁市海州西路201号皮革城大厦19楼证券法务部。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雯婷
联系电话:0573-87217777
传真:0573-87217999
电子邮箱:pgc@chinaleather.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海州西路201号皮革城大厦19楼证券法务部
邮编:314400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本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44”,投票简称为“海皮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
委托股东:
(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份性质: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帐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签名(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4-019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24年8月26日,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会议室举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林晓琴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以传真等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康复医院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康复医院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参股公司(荟宁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参股公司(荟宁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参股公司(鸿翔莱运)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参股公司(鸿翔莱运)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4年9月13日在浙江省海宁市皮革城大厦19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2024年第三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4-020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24年8月26日,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会议室举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采用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宏量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以传真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理财产品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有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加强与嘉兴银行的长期战略合作关系,扩大金融业务基础,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的金融支持。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康复医院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项担保不存在与《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况;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康复医院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参股公司(荟宁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武汉荟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参股公司,为其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其业务发展。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参股公司(荟宁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参股公司(鸿翔莱运)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成都鸿翔莱运文体产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参股公司,为其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其业务发展。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参股公司(鸿翔莱运)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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