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2 证券简称: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2024-32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0682 证券简称: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2024-30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1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勇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议案的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其中,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0682 证券简称: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2024-31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 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0682 证券简称: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2024-29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1日以现场加网络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是定期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董事李小滨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丁振华先生代为表决;独立董事史卫进先生、颜廷礼先生、董事胡瀚阳先生以网络的方式参会,其余董事在公司会议室出席现场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方正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通知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议案的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吴晓亮先生所作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4年上半年公司经营管理团队落实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成就。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订〈董事会通讯表决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决策机制,建立健全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公司制订《董事会通讯表决细则》。
《董事会通讯表决细则》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已于2024年8月到期。为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继续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3.2亿元,向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1.2亿元,以上授信皆为信用方式,授信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两年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办理相关业务的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并盖章的审计委员会决议。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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