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3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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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680             证券简称:山推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3、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4、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1、保兑仓业务

  保兑仓方式主要为合作银行对本公司授予一定的综合授信额度,专项用于本公司的代理商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本公司代理商利用上述协议项下的银行承兑汇票购买本公司的各类工程机械,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代理商无法交存足额票款时,其仍未销售的库存工程机械,由公司按照协议规定承担相应的回购责任,并及时将购买款项划入指定账户用于偿还承兑汇票款项。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保兑仓方式的销售金额约为20,033.41万元,占公司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08%。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各经销商按协议开出的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12,819.37万元,其中平安银行480.90万元,华润银行7,747.71万元,建设银行4,590.76万元。截止财务报告日尚未发生回购事项。

  2、按揭业务

  按揭贷款方式是指公司与合作银行签订《金融服务合作协议》,并由公司的代理商与合作银行签订相关从属协议。在前述合同项下,合作银行与代理商推荐的终端客户签订按揭合同专项用于购买公司各类工程机械;当终端客户在贷款期限内连续三期未能按时、足额归还银行贷款本息或贷款最后到期仍未能足额归还本息时或放款90天内未将抵押资料手续办理完毕并送达银行的,由代理商承担回购义务,如回购义务发生,且代理商未能承担回购义务,公司承担回购义务。报告期内公司代理商通过按揭方式的销售金额约为30.0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协议项下贷款余额3,953.57万元,其中农业银行158.85万元,存在逾期余额14.70万元,尚未达到回购条件;光大银行3,794.72万元,存在逾期余额1,224.33万元,其中8.50万元尚未达到回购条件,8.93万元已达到合同回购条件,因外部非关联方按揭业务代垫逾期保证金而产生应收款项约为1,206.90万元。

  3、融资租赁业务

  融资租赁方式是指公司与租赁公司签订《业务合作协议书》,租赁公司与代理商推荐的终端客户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专项用于购买公司各类工程机械;当终端客户在贷款期限内发生3次或3次以上迟延支付租金的,代理商承担回购义务;如回购义务发生,且代理商未能承担回购义务,公司承担回购义务。报告期内公司代理商通过融资租赁方式的销售金额约为10,729.41万元,占公司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65%。截至2024年6月30日,融资租赁业务余额16,826.12万元,其中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1,623.29万元,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4,803.36万元,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399.47万元,存在逾期余额710.16万元,其中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535.39万元,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97.85万元,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76.92万元,尚未达到合同回购条件。

  4、金融信贷授信业务

  本公司与合作银行签定《数据网贷合作协议》,合作银行对本公司授予一定的综合授信额度,专项用于金融信贷授信业务,该授信额度仅用于经销商支付采购公司所用设备货款,中国农业银行向经销商发放贷款后,贷款资金即时通过,借款经销商账户受托支付至公司收款账户。本公司承担回购义务。报告期内公司代理商通过金融信贷授信业务方式的销售金额约为2,732.27万元,占公司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0.42%。截至2024年6月30日,金融信贷授信业务余额为2,732.27万元。截止财务报告日尚未达到合同回购事项。

  (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进展

  2024年3月2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7,144,500股限制性股票拟上市流通,528,000股限制性股票拟回购注销。相关详情已于2024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即《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2024年4月15日,7,144,500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2024年6月14日,528,000股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董事长:刘会胜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80          证券简称:山推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重工集团

  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山推股份”)通过查验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工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及相关资料,审阅重工财务公司财务报表,对重工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工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重工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现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下称“金融监管总局”)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重工财务公司于2012年6月11日取得《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51H237010001),并于同日领取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597828707N)。

  重工财务公司注册资本16亿元人民币(含1000万美元),股权结构如下:

  (一)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山东重工”)出资6亿元人民币,占重工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的37.5%;

  (二)潍柴动力出资5亿元人民币(含1000万美元),占重工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的31.25%;

  (三)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潍柴重机”)出资2亿元人民币,占重工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的12.5%;

  (四)山推股份出资2亿元人民币,占重工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的12.5%;

  (五)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陕西法士特”)出资1亿元人民币,占重工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的6.25%。

  法定代表人:申传东

  注册及营业地: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街道华奥路777号中国重汽科技大厦一层和二层

  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其他享有行政许可权的机构核准或备案的业务。

  二、重工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重工财务公司已按照《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相关要求,建立起组织架构健全、职责边界清晰的风险治理架构,明确党组织、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各职能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和审计部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中职责分工,并持续建立健全多层次、相互衔接、有效制衡的运行机制。重工财务公司按照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反馈系统互相制衡的原则设置公司组织结构,决策系统包括股东会、董事会;执行系统包括高级管理层及其下设专业委员会和各职能部门;监督反馈系统包括监事会、直接向董事会负责的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合规部及审计部。重工财务公司组织架构设计情况如下:

  党组织:切实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重点管政治方向、领导班子、基本制度、重大决策和党的建设,承担从严管党治党责任。重工财务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组织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高级管理层作出决定。

  董事会:负责制定重工财务公司的总体经营战略和重大政策并定期检查、评价执行情况;负责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及合规政策,并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确保重工财务公司在法律和政策的框架内审慎经营,确保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措施识别、计量、监测并控制风险。

  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的协调、议事及执行机构,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审议公司风险战略、风险管理政策、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分工;负责监督高级管理层关于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信息科技风险、反洗钱风险和声誉风险等风险的控制情况,对重工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状况进行评估,提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意见,并向董事会提交全面风险管理年度报告。

  监事会:检查重工财务公司财务,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向股东会或董事会提出罢免或解聘的提议;负责要求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重工财务公司利益的行为并监督执行;负责对公司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督促公司内部控制措施的有效执行;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并向股东会和监管部门报告。

  高级管理层:依据重工财务公司授权与转授权执行董事会决策;负责制定重工财务公司的具体规章;负责建立识别、计量、监测并控制风险的程序和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内部组织机构,保证内部控制的各项职责得到有效履行。

  高管层下设专业委员会:重工财务公司设立信贷审查委员会、投资管理委员会、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委员会、价格管理委员会、财务审核工作委员会、信息科技工作委员会、招标委员会、风险内控合规工作委员会及安全生产委员会,各委员会对总经理负责,是各专业条线涉及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合规管理等事项的协调、议事及执行机构,为公司高级管理层决策提供参考。

  职能部门:重工财务公司设置的资金结算部、客户服务部、资金运营部、国际业务部、信贷管理审查中心、风险合规部、财务与运营部、信息科技部、综合管理部/党务工作部、审计部等职能部门,涵盖了重工财务公司主要资产和负债业务及管理职能,在日常工作中直接面对各类风险,是重工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前线。各职能部门承担以下风险管理职责:

  1.充分认识和分析本部门各项风险,确保各项业务按照既定的流程操作,各项内控措施得到有效的落实和执行。

  2.将评估风险与内控措施的结果进行记录和存档,准确、及时上报风险管理部门所要求的日常风险监测报表。

  3.对内控措施的有效性进行测试和评估,并向风险合规部门提出操作流程和内控措施改进建议。

  4.及时发现和报告可能出现的风险类别,并提出风险管理建议。

  风险合规部:主要职责是制定重工财务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与合规管理的相关政策,组织各职能部门落实全面风险管理与合规管理工作;组织对公司经营活动开展风险识别、评估、监测、预警与报告;组织对新业务新产品开展风险评估;组织研究和审核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并对风险管理、合规管理及内控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考核;组织实施资产风险分类认定工作;组织开展反洗钱及案防管理工作。

  审计部: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开展内部审计,对公司资金结算业务及投资运营业务进行事后监督,对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及合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并按年开展内部控制评价。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重工财务公司在总结提炼多年经营管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持续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于2018年全面建成并运行以法人治理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信息科技风险为主体的风险管理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司的各项风险管理活动。重工财务公司结合实际,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识别、计量、评估、监测、报告、控制各类风险,同时充分考虑风险之间的关联性,审慎评估各类风险的相互影响,探索风险加总的方法和程序。风险合规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监测与考核,审计部定期审查和评价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三)控制活动

  重工财务公司始终坚持“制度先行”的理念,将内控制度体系建设作为公司发展战略及全面风险管理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致力于内控制度体系的不断改进和完善。自2016年以来重工财务公司以内控制度全覆盖为导向,明确制度遵循标准,完善制度执行标准,建立检查和监督控制标准,不断完善关键风险点的识别与重点业务内部控制措施,同时加强信息系统环境下的内部控制,持续完善突发事件及业务连续性应急管理机制。

  1.结算业务控制情况

  重工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结算业务管理办法》《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同业账户管理办法》《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应收应付利息核算操作规程》《表外业务核算办法》《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流程,明确操作规范和控制标准,有效控制业务风险,具体如下所示: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重工财务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对资产负债管理要求,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现金流分析、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等制度,建立运行流动性管理模型,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重工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重工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专网传输路径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重工财务公司严格执行货币资金内部控制规范,切实落实不相容岗位分离、交易分开、内部稽核及定期轮岗。

  2.授信业务

  重工财务公司坚持稳健经营,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分散、风险转移、风险补偿等手段,实现信用风险有效管理。重工财务公司通过实施一户一策,引导信贷经营部门的客户营销向符合集团战略导向的客户集中,规避高信用风险客户;通过实施限额管理,拓宽业务范围,分散业务风险;通过抵质押担保等各类风险缓释措施,增加第二还款来源转移信用风险;通过风险定价策略,平衡风险与收益。同时公司遵循先评级、后授信、再具体支用的原则,建立了职责清晰、分工明确、授权适度的信贷业务流程,严格按照“审贷分离”的原则开展各项授信业务,信贷业务部门按照要求开展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信贷管理审查中心按照要求开展审查,信贷审查委员会按照规定进行审批。

  3.投资业务

  重工财务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开展投资业务。公司董事会审议确定每年开展的业务品种、交易对手准入名单,高管层下设信贷审查委员会在董事会准入范围内核准交易对手同业授信额度,在具体业务经办过程中,投资决策、交易执行、资金清算和风险控制职能相对分离。

  4.资金交易业务

  重工财务公司的资金业务包括:存款准备金缴交、头寸调拨、同业存放、同业拆借、转贴现和再贴现、逆回购等,其中同业拆借业务经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批准,并对交易对手实行准入管理及同业授信限额管理。资金业务实行严格的不相容岗位分离,在三定中明确部门、岗位职责。重工财务公司通过转授权管理,分层级对资金交易业务进行审批。

  5.会计业务

  重工财务公司建立并执行规范的会计账务处理流程,通过三定明确资金结算部和财务与运营部及工作人员的权限,实行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相互制衡的原则。

  6.内部审计

  重工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设立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重工财务公司的经济活动全程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针对重工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7.信息系统

  重工财务公司信息系统主要是为成员单位提供资金结算服务和会计核算等。重工财务公司制订了《信息化管理制度》《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信息系统日常运维管理办法》《计算机中心机房管理办法》《数字证书管理办法》《数据备份管理制度》《网络、办公电子设备管理办法》《信息系统连续性及突发事件管理办法》《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等多项管理制度,满足公司业务核算和规范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根据重工财务公司审计部及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重工财务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不存在非财务报告的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重工财务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和重要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重工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2024年上半年重工财务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平稳运行,未发生重大风险事项,各类风险得到有效管理和控制,总体风险水平适中。

  (一)自成立以来,重工财务公司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二)重工财务公司未从事任何离岸、跨境融资业务,也未开展实业投资、贸易等非金融业务。重工财务公司目前未设立分公司。

  (三)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与《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存款业务风险处置预案》规定,截止2024年6月末,重工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如下:

  1.2024年6月末的资本充足率为14.63%,未低于监管规定的10.5%标准;重工财务公司的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净额的比例为0.91%,不高于监管规定的20%标准;重工财务公司拆入资金与资本净额的比例为0%,不高于监管规定的100%标准;重工财务公司担保比例为57.75%,不高于监管规定的100%标准。

  2.2024年6月末,重工财务公司投资金额为25.37亿元,投资比例为62.22%,不高于金融监管总局规定的70%标准。

  (四)重工财务公司自成立至今未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担保垫款、信息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五)未发现重工财务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其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六)2024年6月末重工财务公司对山东重工、潍柴动力、潍柴重机、山推股份和陕西法士特的贷款余额情况如下:

  ■

  注:2024年上半年末山推股份控股子公司山推建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在重工财务公司贷款余额为1,000万元。

  2024年6月末,重工财务公司对其股东山东重工贷款余额超过该股东对重工财务公司的出资额。对此情况,重工财务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向金融监管总局山东监管局报告,以保证重工财务公司股东的资金安全。

  (七)2024年6月末山推股份及其分子公司在重工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人民币110,030.42万元,重工财务公司吸收存款的余额为人民币3,888,845.29万元,山推股份及其分子公司的存款余额与重工财务公司吸收存款余额的比率为2.83%。

  (八)重工财务公司的股东对财务公司的负债未出现逾期1年以上未偿还的情况。

  (九)2024年6月末重工财务公司为了规避风险,未开展金融衍生品等业务,至2024年6月末吸收存款余额达到人民币3,888,845.29万元,较2023年6月末上升22.30%。山推股份在重工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

  (十)2024年6月末重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达到人民币4,298,356.38万元,较2023年6月末上升20.97%,发放贷款人民币1,029,078.47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9,950.64万元,净利润达人民币12,453.10万元。

  (十一)重工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完备,资金运用科学有效,内控体系运转流畅,监督机制有效运行。

  综上所述,重工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可较好地控制风险。山推股份将督促重工财务公司严格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山推股份根据对重工财务公司基本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情况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重工财务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投资、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重工财务公司运营正常,资金较为充裕,内控健全,资产质量良好,拨备充足,与其开展存款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80       证券简称:山推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推股份”、“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8号),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36,705,601股新股,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236,705,601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2.88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81,712,130.88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977,688.81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7,734,442.07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4月15日全部到位,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信验字[2021]第3-0001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599,181,857.64元,全部为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

  其中,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在2024年上半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52,257,138.82元。

  2、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并调整额度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请详见:本公告三、(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3、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97,152,589.34元(包括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19,020,004.91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开户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规定,2021年4月,公司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由于公司存放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计划全部使用完毕,且公司已完成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9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编号为2022一047号的临时公告《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情况及余额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支付募投项目资金人民币599,181,857.64元,其中2024年上半年支付募投项目资金人民币69,700,377.58元,具体如下: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并调整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即由2023年3月27日延长至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后一年。同时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风险控制措施等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并调整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即由2024年3月26日延长至2024年11月30日止。同时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数),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风险控制措施等其他内容不变。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建设完成,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剩余金额用于募投项目支付,存放募集资金专户及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均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0680   证券简称:山推股份     公告编号:2024一044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4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2024年1-6月与关联方的实际发生交易金额,结合公司2024年下半年生产经营计划,公司预计2024年与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有所增加,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增加与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

  该事项已于2024年8月21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关联董事刘会胜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均表示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增加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汽集团”)

  控股股东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款第(一)项所述的关联关系。

  法定代表人:王志坚

  注册资本 102,628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奥路777号中国重汽科技大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614140905P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公路运输。(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组织本集团成员开发研制、生产销售各种载重汽车、特种汽车、军用汽车、客车、专用车、改装车、发动机及机组、汽车零配件、专用底盘;集团成员生产所需的物资供应及销售。机械加工;科技开发、咨询及售后服务;润滑油销售;许可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限本集团的进出口公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重汽集团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404.76亿元,净资产539.91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15.62亿元,净利润63.83亿元。

  (二)履约能力分析

  交易持续发生,以往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重汽集团及其关联方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所销售商品均按市场价执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持续发生,公司与上述关联交易方已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与该等关联企业的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坚持价格公允的原则,未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本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认为:该议案是公司结合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而作出的,调整后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将更客观的反映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真实性、相关数据的准确性。所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增加2024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相关合同。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80      证券简称:山推股份     公告编号:2024一045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下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下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1、变更原因

  根据2024年3月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下简称“《应用指南汇编(2024)》”)第十四章的规定,企业提供的、不能作为收入规定的单项履约义务的质量保证(简称保证类质量保证),因该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

  由于上述应用指南的变化,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执行,公司将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按确定的金额,从“销售费用”全部调整至“营业成本”。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将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按确定的金额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应用指南汇编(2024)》的规定,自 2024 年 1 月1日起,将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按确定的金额不再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而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4、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营业成本”、“销售费用”项目产生影响,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及其他重要财务指标不会产生影响。

  公司追溯调整2023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具体影响如下:

  单位:元

  ■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1、变更原因

  根据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关于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等内容进一步规范和明确。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试行。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自2024年1月1日起,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相关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80     证券简称:山推股份     公告编号:2024一039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21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董事刘会胜、张民、李士振、吴建义、吕莹、潘林现场出席了会议,董事冯刚、肖奇胜以及独立董事陈爱华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发表意见并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董事会参会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会成员半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由刘会胜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中的财务信息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及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详见公告编号为2024-042的“关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

  本议案关联董事刘会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告编号为2024-043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告编号为2024-044的“关于增加2024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同意增加与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销售整机等交易额度由1亿元增加至2亿元。

  本议案关联董事刘会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内部划转的议案》;

  同意以2023年12月31日为股权无偿划转基准日,将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山东山推工程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推进出口”)所持有的山推(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推香港”)100%股权无偿划转给公司。上述股权划转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山推香港100%股权,山推香港由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股权划转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80         证券简称:山推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21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发出。公司监事唐国庆、王卫平、孔祥田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国庆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报告》;

  监事会审核认为,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符合《公司法》、《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及会计准则的规定。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报告充分反映了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的严格监管,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真阅读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检查了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募集资金投入进展情况,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没有变更或者变相变更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是鉴于2024年1-6月与关联方的实际发生交易金额,结合公司2024年下半年生产经营计划作出的,调整后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将更客观的反映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真实性、相关数据的准确性。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与公司正常经营相关,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所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内部划转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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