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控股股东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集团”)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资金来源为新钢集团自有资金。
● 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增持价格预期或资本市场发生变化导致延迟或无法实施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新钢股份收到新钢集团《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二)增持主体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钢集团持有公司1,428,799,497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45.42%。
(三)新钢集团在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增强投资者信心,新钢集团拟实施本次增持。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A股股份;根据市场情况,拟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实施期限:综合考虑市场波动、资金安排等因素,本次增持计划将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实施完毕。
(五)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间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首次增持与后续增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增持计划延迟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其他说明
(一)控股股东新钢集团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管规则实施增持计划;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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