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9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13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公司全体董事同意由董事毛嘉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内容: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毛嘉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内容: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设立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董事会选举下列人员组成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1、战略委员会:毛嘉明、张斌、贾小艳、黄郁佳、谢宜芳,其中毛嘉明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委员会:庞春云、钟静萱、阮吕艳,其中庞春云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计委员会:阮吕艳、吴最、谢宜芳,其中阮吕艳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谢宜芳、吴最、庞春云,其中谢宜芳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内容: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聘任毛嘉明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内容: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聘任黄郁佳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并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内容: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聘任邹新娥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邹新娥女士已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内容: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聘任王安梅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安梅女士暂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公司将尽快为其报名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主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课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中国信托商业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内容:本公司因营运之需要,需向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伍仟万元(或等值美元)的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管理层就上述授信额度申请及上述授信额度具体使用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落实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工商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内容:公司因营运之需要,拟向工商银行漕河泾开发区支行申请陆仟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的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管理层就上述授信额度申请及上述授信额度具体使用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落实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上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内容:公司因营运之需要,拟向上海银行浦东分行申请捌仟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的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银票承兑、流动资金循环贷(不超过陆仟肆佰万人民币)、信用证开立等。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管理层就上述授信额度申请及上述授信额度具体使用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落实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4日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专门委员会成员、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毛嘉明先生:男,1964年出生,中国台湾籍,无中国(含港澳台)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9年加入公司至今,历任生产部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等职。现任公司董事长、黄石宏和董事兼总经理。
阮吕艳女士,女,1972年出生,中国台湾籍,无中国(含港澳台)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 KPMG 审计主任,Deloitte 审计经理,中国文化大学会计系讲师,Ernst & Young 执业会计师,骏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会计师等职,现任来兴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伙执业会计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庞春云女士,女,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中国(含港澳台)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3年4月至2017年12月任北京市广盛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主任;2018年1月至今任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谢宜芳女士,女,1972年出生,中国台湾籍,大专学历。现任职于富疆精材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斌先生,男,1983年出生,中国籍,无中国(含港澳台)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21年12月入职公司,主要负责公司管理工作。未在其他公司兼职。
贾小艳女士,女,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中国(含港澳台)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18年5月入职公司,负责研发工作。未在其他公司担任兼职工作。
黄郁佳女士,女,1988年出生,中国台湾籍,无中国(含港澳台)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台湾淡江大学毕业,专业会计学。2022年3月入职公司,主要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未在其他公司兼职。
钟静萱女士:女,1977年出生,中国台湾籍,拥有加拿大国籍,无其他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自2005年7月至今在宏仁企业集团任职。现任公司董事。
吴最女士,女,1966年出生,中国台湾籍,无其他境外永久居留权,台北商业技术学院企管专业毕业,2000年至今担任宏仁企业集团总裁室职务。现任公司董事。
邹新娥女士,女,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中国(含港澳台)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年8月入职公司,曾担任公司研发工作,曾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监事。未在其他公司担任兼职工作。
王安梅女士,女,199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中国(含港澳台)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23年9月入职公司。未在其他公司担任兼职工作。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8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8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工业区秀沿路123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毛嘉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毛嘉明董事、庞春云独立董事、黄郁佳董事现场出席会议,吴最董事、钟静萱董事、阮吕艳独立董事、谢宜芳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杜甫董事、郑丽娟董事因个人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邹新娥监事现场出席会议,徐芳仪监事、林蔚伦监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代行)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2、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3、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无特别决议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4、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所有议案均获有效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
律师:翟正洪、赵可沁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1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3年。
2024年7月26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并选举徐斌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并聘任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现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董事长:毛嘉明先生
2、董事会其余成员:张斌先生、吴最女士、钟静萱女士、贾小艳女士、黄郁佳女士、庞春云女士(独董)、阮吕艳女士(独董)、谢宜芳女士(独董)。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监事会主席:徐斌娟女士(职工代表监事)
2、监事会其余成员:徐芳仪女士、林蔚伦女士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总经理:毛嘉明先生
2、财务负责人:黄郁佳女士
3、董事会秘书:邹新娥女士
四、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1、证券事务代表:王安梅。
五、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杜甫先生、郑丽娟女士本次董事会换届离任后,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对杜甫先生、郑丽娟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上海浦东康桥工业区秀沿路123号
联系电话:021-38299688-6666
传真号码:021-68121885
联系邮箱:Honghe_news@gracefabric.com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0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徐斌娟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障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徐斌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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