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第3次会议决议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第3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8月14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编号:临2024-017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第3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4年8月8日发出会议通知,于8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年度第3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人,董事刘学东、贺子波、初曰亭、王立岩、荣晓杰、陈志杰、彭建刚、谢里、刘志斌、王庆文、苗世昌共11人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贺子波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公司选举刘学东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聘免公司董事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贺子波先生、初曰亭先生、王立岩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公司聘任吴利民先生、谭元章先生及郭红女士为公司董事。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

  吴利民,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谭元章,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郭红,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关于聘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李宇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聘任田海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优化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体系,提升管理效率,明确机构职能分工,更好地发挥公司各组织机构职能,公司对本部组织机构进行优化调整如下:公司本部生产管理与环境保护部更名为生产环保部;撤销公司本部燃料物资部,将原燃料物资部承担的燃料、物资采购管理职能分别剥离,设立燃料管理部、供应链管理部。根据公司高质量发展需要,对公司部分单位开展专业化、区域化整合,公司设立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湘西清洁能源事业部。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审议公司领导班子成员2023年度业绩考核及薪酬兑现方案的议案

  公司领导班子正职含税绩效年薪兑现标准为55.39万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绩效年薪平均兑现标准为47.08万元/人·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0744    证券简称:华银电力    公告编号:2024-018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8月29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本部A409会议室(长沙市天心区黑石铺路35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8月29日

  至2024年8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8月14日中证报、上证报、证券日报、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3次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8月27日一28日上午9:30-11:30,下午3:00-4:30。

  (二)登记地点:长沙市天心区黑石铺路35号华银九峰写字楼A栋8层证券资本部。

  (三)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号卡和持股凭证;个人股股东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持股证明;法人股东委托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和持股凭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联系人:孙超、詹胜龙  联系电话:0731一89687188、89687288。  传真电话:0731一89687004。电子邮箱:hy600744@188.com  邮编:410011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会股东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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