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厦金复〔2024〕96号
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
你分行报送的《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关于创新园支行开业的请示》(工银厦〔2024〕131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创新园支行开业。
二、核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创新园支行业务经营范围为: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票据承兑和贴现;办理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业务、结售汇业务,通过上级行办理代客外汇买卖业务;办理分行在监管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其他业务。
三、核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创新园支行营业地址为: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北大道1114号106、107、108单元。
请你分行于10日内到我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在完成工商、税务登记等法定程序后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相关情况。
你分行应自领取创新园支行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该支行开业,并向我局报告开业完成情况。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开业期限的,你分行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内向我局提交开业延期报告。开业延期不得超过一次,开业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则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我局办理注销手续,收回该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
2024年8月5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