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8月13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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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24-047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日分别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4年8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刘益谦先生、姜海华先生、张晓苗先生、胡兵先生。会议由董事长刘益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新一届董事会需由公司股东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无异议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刘益谦先生、陈大力先生、龙飞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方自动卸任。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选举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并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后,提名姜海华先生、张晓苗先生、胡兵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2),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姜海华先生、张晓苗先生、胡兵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方自动卸任。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选举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董事报酬标准的议案》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将董事报酬标准定为:董事长年度报酬为人民币43.5万元(税前);董事年度津贴为1.5万元/人(税前);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15万元/人(税前)。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个人工作业绩考核结果确定每位董事实际所得,在年度董事会召开时一次性发放。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进行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的议案》

  根据最新修订实施的《公司法》,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办理《公司章程》相关内容的登记变更备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时刊登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及《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全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时刊登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及《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时刊登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及《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具体经营需要,制订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时刊登的《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全文。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召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时间:2024年8月29日(星期四),会议地点: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方式。

  上述议案中议案一至议案七均需提交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2日

  附件1:

  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益谦先生简历

  刘益谦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11月生,中学学历。曾任安盛天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益谦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持有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88.63%股权,为其实际控制人,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4.56%的股权;截止本公告日,刘益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51750万股;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董事任职资格。

  陈大力先生简历

  陈大力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湖北中天集团公司财务总监、总会计师,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北京匡时国际拍卖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武汉平华置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兼总经理、财务总监。

  陈大力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龙飞先生简历

  龙飞,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5月生,本科学历。曾任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职务,于2005年4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兼董事会秘书。

  龙飞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附件2: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姜海华先生简历

  姜海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6月生,经济学硕士。教授、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司法鉴定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湖北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曾任际华三五四二纺织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和第七届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襄阳职业技术学院会计研究室专任教师、湖北台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姜海华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2021年5月至今担任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没有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的任职资格。

  张晓苗先生简历

  张晓苗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12月生,研究生学历,律师。曾任湖北泓泰安信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建纬(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湖北兼爱利世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晓苗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没有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的任职资格。

  胡兵先生简历

  胡兵,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8月生,经济学学士,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荆楚理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荆楚理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荆楚理工学院教授、荆门市总会计师协会理事长、湖北省会计学会理事。

  胡兵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没有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24-048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日分别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8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监事卢俊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坚强先生主持,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推荐沈坚强先生、夏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职工代表监事卢俊女士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推荐产生)(监事候选人、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职工代表监事1名:卢俊女士,她将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监事一起组成第十届监事会。

  为了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九届监事会的现有监事承诺在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继续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选举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监事报酬标准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监事的年度津贴标准定为:监事会主席年度津贴为1.5万元/人(税前),其他监事年度津贴为0.6万元/人(税前)。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时刊登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及《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 8 月 12 日

  沈坚强先生简历

  沈坚强,男,1972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6年6月起进入公司财务部,历任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资金管理部副经理、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财务部经理兼资金管理部经理、第九届监事会主席。

  沈坚强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监事任职资格。

  夏炎先生简历

  夏炎,男,1984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8年8月起进入公司财务部,历任公司资金部主管职务。现任本公司审计部副经理、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夏炎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监事任职资格。

  卢俊女士简历

  卢俊,女,1972年6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曾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国华人寿湖北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国华人寿湖北分公司总经理、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卢俊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监事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24-049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拟根据最新修订实施的《公司法》,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制度修订对照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

  因新增及修订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作相应调整。公司章程中相互引用的条款序号,根据调整后的序号进行变更。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全文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

  除上述修改外,《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全文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

  除上述修改外,《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全文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四、《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

  除上述修改外,《监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全文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五、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所持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24-050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产生

  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审议通过,推荐卢俊女士担任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卢俊女士将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共同组成第十届监事会,任期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卢俊女士简历:女,1972年6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曾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国华人寿湖北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国华人寿湖北分公司总经理。

  卢俊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监事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24-051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九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证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8月29日(星期四)下午14:30起。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29日交易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24年8月29日上午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4年8月29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2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湖北省荆门市漳河新区天山路1号(国华汇金中心)1幢2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二)议案内容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内容分别详见公司2024年8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文件。

  (三)特别事项说明

  1、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及公开披露;

  2、上述提案 1.00、2.00、3.00 为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事项,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监事2名。对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采取累积投票制。对于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每个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可以集中投给一名候选人,也可以投给数名候选人,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具体投票方法参见本通知附件1。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3、上述提案 6.00、7.00、8.00、9.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4、上述提案4.00、5.00、10.00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2024年8月27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2:30一5: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 448000

  联系电话: 0724 - 6096558

  联系传真: 0724 - 6096559

  电子邮箱:tmjt@tianmaogroup.net

  联 系 人: 李梦莲 龙飞

  6、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7、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8、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9、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27”,投票简称为“天茂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3,采用等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8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29日(现场股东会召开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8月29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A/B 股

  受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1) 对临时议案的表决指示:□可以□不可以

  2)如果委托人未作表决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可以□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24-052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费收入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坚定转型发展、突出价值成长、全面提升能力、迈向成熟险企”的总体思路推进业务发展,深耕价值业务,持续推动业务结构优化,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约为人民币2,715,166.02万元。上述原保险保费收入数据未经审计,提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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