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00 证券简称:凌云光 公告编号:2024-058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概述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判断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简易程序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授权期限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公司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及决策程序
(一)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经充分考虑当前市场形势,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等诸多因素,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经公司审慎分析,现决定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
(二)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关于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该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系公司综合考虑市场形势及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88400 证券简称:凌云光 公告编号:2024-057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会前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卢源远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结合当前市场形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诸多因素,监事会同意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本次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88400 证券简称:凌云光 公告编号:2024-056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会前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毅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经充分考虑当前市场形势,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等诸多因素,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经审慎分析,董事会同意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88400 证券简称:凌云光 公告编号:2024-055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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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年2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再次启动回购,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价格拟不超过人民币34.0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因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4.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3.95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1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2月5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71,059股,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二)截至2024年8月12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480,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51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3.00元/股,最低价为13.91元/股,回购均价为17.24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2,936.0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2月1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议公司回购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其他董监高在本次回购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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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回购前股份类别对应的股份数量为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2024年2月1日的股份情况。
2、回购期间,公司有部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因限售期届满上市流通,转化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3,480,750股,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并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使用回购股份,并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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